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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90证券简称:移为通信公告编号:2022-071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比例超1%
暨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廖荣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廖荣华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拟减持数量不超过1831233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廖荣华先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于2022年12月8日减持公司股份2250000股、2022年12月13日减持公司股份2048800股,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比例超1%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近日,公司收到上述股东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告知函》,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于2022年12月21日减持公司股份2750000股、2022年12月23日
减持公司股份21073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610%且减持数量已达减持计划的一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将上述股东股份具体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股东名减持均价减持比例
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股份(股)称(元/股)(%)
2022.12.218.3027500000.6007
大宗交易
廖荣华2022.12.238.2021073600.4603
合计8.2648573601.0610
二、权益变动比例超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廖荣华住所上海市闵行区七宝镇新龙路500弄虹桥万创中心一期权益变动时间2022年12月21日至2022年12月23日股票简称移为通信股票代码300590
增加□有□变动类型一致行动人
减少□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A股 4857360 1.0610
合计48573601.0610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间接方式转让□
本次权益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执行法院裁定□
变动方式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继承□
赠与□表决权让渡□
其他□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份性质占总股本占总股本股数(股)股数(股)
比例(%)比例(%)合计持有
廖荣华15222128033.250014736392032.1890
股份其中:无限售
348312207.6083299738606.5473
条件股份有限售条件
11739006025.641711739006025.6417
股份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否□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廖荣华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拟减持数量不超过1831233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承诺、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是□否□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是□否□表决权的股份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其他相关说明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未违反相关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2、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截至本公告日,廖荣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7363920股,仍然是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3、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进展情况一致,不存在违背减持计划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廖荣华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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