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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83证券简称:合众思壮公告编号:2022-073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6年9月2日下发的《关于核准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靳荣伟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文号为“证监许可[2016]2004号”)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8137310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截至2016年9月13日,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813731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0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8075405.5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8475405.50元。
截至2016年9月23日,募集资金人民币948475405.50元已全部存入公司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西区支行银行开立的人民币账户(账号:3231018800002606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的“[2016]京会兴验字第03020012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募集资金承调整后投资累计投入金项目达到可承诺投资项目诺投资总额总额额使用状态
吉欧电子广州研发中心项目14299.765318.815318.812018/7/26
吉欧电子武汉研发中心项目25506.2416244.1216244.122018/7/26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17400.0013382.0413382.042018/7/26
收购现金支付对价41238.0041238.0041238.00-
支付中介机构费用1556.001550.441550.44-合众思壮高精度业务华南总
-750.53750.53终止部及广州研发中心项目
合众思壮高精度研究院项目-6250.206015.672022/12/26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1073.4011073.40-
合计100000.0095807.5495573.01—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募集资金账银行账号账户余额账户开户行项目户开户名状态
北京合众思江苏银行股份有限323101880000260/销户募集资金存壮科技股份公司北京中关村西61储和使用有限公司区支行银行
北京合众思1000000010120102725353.04正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募集资金存壮科技股份0623435公司北京分行储和使用有限公司
广州思拓力招商银行股份有限120910497010903/销户营销网络建测绘科技有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设项目限公司行
广州吉欧电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吉欧电子广120910038810102/销户子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州研发中心公司行项目
武汉合众思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吉欧电子武127909629510808/销户壮空间信息公司武汉金融港支汉研发中心有限公司行项目
武汉合众思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合众思壮高127909629510106/销户壮空间信息公司武汉金融港支精度研究院有限公司行项目
广州吉欧电合众思壮高100000001012010/销户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子科技有限精度研究院0930111公司北京分行公司项目
合众思壮170200061910009601.53正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合众思壮高(河南)科5048有限公司郑州航空精度研究院技研究院有港区支行项目限公司
三、本次募投项目结项情况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合众思壮高精度研究院项目”已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至此,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募集资金账户的节余金额为2725954.57(包括部分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占整体募集资金净额的0.24%。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降低了项目建设费用。同时募集资金在专户存储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为2725954.57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并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和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决策,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充分保障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六、其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可知,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五百万元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的,上市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时可以豁免董事会审议以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的相关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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