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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视觉:关于公司董事、高管减持股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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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视觉:关于公司董事、高管减持股份完成的公告

股海风云 发表于 2022-12-31 00:00:00 浏览:  387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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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56证券简称:丝路视觉公告编号:2022-094
债券代码:123138债券简称:丝路转债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管减持股份完成的公告
公司董事、副总裁王秀琴女士,董事胡晶华女士,副总裁、财务总监康玉路先生,副总裁田万军先生和董事会秘书王军平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上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管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
1、持有公司6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56%)的董事、副总裁王秀
琴女士计划自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687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4%)。
2、持有公司47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40%)的董事胡晶华女士计
划自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不超过11812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0%)。
3、持有公司56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47%)的副总裁、财务总监
康玉路先生计划自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4062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2%)。
4、持有公司3174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7%)的副总裁田万军先生
计划自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不超过793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7%)。
5、持有公司4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8%)的董事会秘书王军平
先生计划自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
股份不超过11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9%)。
1自上述预披露公告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人员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已届满,
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元)
2022-12-2917.26854000.07%
集中竞价
王秀琴2022-12-3017.50833500.07%
小计-1687500.14%
集中竞价2022-12-2917.461050000.09%胡晶华
小计-1050000.09%康玉路未减持
2022-12-2917.51281000.023%
集中竞价
田万军2022-12-3017.23512500.043%
小计-793500.07%
集中竞价2022-12-2917.451125000.09%王军平
小计-1125000.09%
2、上述减持的股份来源为股权激励。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东名称股份性质占总股本比例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股数(股)
(%)(%)*合计持有股
6750000.56%5062500.42%

其中:无限
3487500.29%1800000.15%
王秀琴售条件股份有限售条件
3262500.27%3262500.27%
股份合计持有股
4725000.40%3675000.31%

其中:无限
胡晶华2381250.20%1331250.11%售条件股份有限售条件
2343750.20%2343750.20%
股份合计持有股
5625000.47%

未变化未变化其中:无限
康玉路2906250.24%售条件股份
2有限售条件
2718750.23%
股份合计持有股
3174000.27%2380500.20%

其中:无限
田万军1993500.17%1200000.10%售条件股份有限售条件
1180500.10%1180500.10%
股份合计持有股
4500000.38%3375000.28%

其中:无限
王军平2325000.19%1200000.10%售条件股份有限售条件
2175000.18%2175000.18%
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119847513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前述人员本次实施减持情况与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
三、备查文件
股东分别出具的《减持股份情况告知函》及《未减持股份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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