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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纵科技: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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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纵科技: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

非凡 发表于 2022-12-28 00:00:00 浏览:  675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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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77证券简称:合纵科技公告编号:2022-179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
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
总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对外担保概述
1、贵州雅友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雅友”)为公司控股子公
司湖南雅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雅城”)的控股子公司,为更好地支持贵州雅友的发展,确保其各项工作的持续稳健,提高工作效率,湖南雅城拟按出资比例为贵州雅友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以下
简称“兴业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46750.00万元,担保范围包括各类本外币借款、贸易融资(包括开立国际及
国内信用证信托收据、打包贷款、进出口押汇、透支、保理、买方信贷、订
单融资、福费廷、代付以及其他国际、国内贸易融资业务等)、票据业务(包
括票据承兑、票据贴现、票据回购、商票保贴、商票保证、票据保付以及其
他票据业务等)、担保业务(包括国际及国内保函、备用信用证以及其他担保
业务等)、贵金属交易(包括黄金租借、代理贵金属交易、贵金属质押融资以
及其他贵金属业务等)、拆借、衍生品交易等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形成的本外币
债权(含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2、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已经子公司湖南雅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无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1、公司名称:贵州雅友新材料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雍阳街道办事处仙桥社区基础工业园
3、法定代表人:李智军
4、注册资本:40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21-12-16
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肥销售;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7、与公司关系:贵州雅友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雅城的控股子公司
8、股权结构图:
9、其他说明:被担保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21年1-12月/2021年度2022年1-9月/2022年前三季度
项目(经审计)(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00031756.72
负债总额500515.3
净资产50031241.42
营业收入00净利润0-18.58
三、本次签署的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
2、债务人:贵州雅友新材料有限公司
3、保证人:湖南雅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金额: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肆亿陆仟柒佰伍拾万元

5、保证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
6、保证范围:在该保证最高本金限额/最高主债权数额内,不论债权人
与债务人发生债权的次数和每次的金额和期限,保证人对该最高本金限额/最高主债权额项下的所有债权余额(含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7、保证期间:
(1)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如单笔主合同确定的融资分批到期的,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每批融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保证期间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
(4)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融资达成展期协议的,保
证人在此不可撤销地表示认可和同意该展期,保证人仍对主合同下的各笔融资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就每笔展期的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若债权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的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向债务人通知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
项之日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每笔垫款之日起分别计算。
(7)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8)债权人为债务人提供的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自该笔金融业务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2587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人民币233548.36万元的110.77%。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天津合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和北京合纵实科电力科技有限公
司提供担保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79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7.66%;为控股子公司湖南雅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提供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1736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74.33%;为参股公司天津市茂联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
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72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28.77%。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
165665.8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
70.93%。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不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
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上述内容中如各数相加与合计数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特此公告。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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