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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2022年培训情况的报告
安徽中电兴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兴发”或“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于2021年5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中航证券”)作为其保荐机构,指定胡冰洋、吴雅宁担任保荐代表人。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中航证券保荐代表人及持续督导项目组人员于2022年12月15日对中电兴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
以上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专项培训,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培训基本情况
1、培训时间:2022年12月15日
2、培训人员:中电兴发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
管理人员
3、培训主题:公司治理及董监高责任规范
二、培训主要内容本次培训主要针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阐述了上市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的相关政策,包括上市公司治理基本理念和原则、三会运作、上市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控股股东及其
关联方的行为规范等以及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以及
其他重大事项等。三、本次培训的效果
在本次持续督导培训过程中,中电兴发予以积极配合和沟通。通过本次培训,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相关政策有了更全面的了解,本次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2022年培训情况的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胡冰洋吴雅宁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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