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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钢股份: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减资完成工商登记变更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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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钢股份: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减资完成工商登记变更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鲁宾花 发表于 2023-1-5 00:00:00 浏览:  371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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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代码:149011.SZ 债券简称:19 河钢 02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减资完成工商登记变更的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发行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石家庄体育南大街385号
受托管理人: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9号1-9层
2023年1月声明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
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
对外披露的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及发行人提供的相关文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开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1国开证券作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二期)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积极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全力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重大事项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05月06日至06月26日期间回购的
281486760股股份已于2022年12月06日完成注销,详见公司于2022年
12月08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6)。
近日,公司完成了本次减少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
2022年12月29日取得了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换发的新营业执照,注册资
本由原来的10618607852元变更为10337121092元,其他登记信息不变。
二、对发行人偿债能力的影响
截至目前,发行人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有息负债均按时还本付息。本次减少注册资本事项不会对发行人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国开证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国开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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