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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3年1月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资本”、“本公司”或“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激励对象的积极性,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号)、《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17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考分规〔2019〕102号)、《国资委关于印发的通知》(国资考分〔2020〕178号)、《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特制订《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2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票期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表现进行评价,以实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本办法适用于越秀资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
四、考核机构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考核工作,具体考核操作方案由激励对象岗位所在单位落实,考核结果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五、业绩考核评价指标及标准
激励对象行权期内个人可行权期权数量,根据行权期对应考核年度公司层面、个人层面的考核结果共同确定。
(一)公司层面行权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对每个行权期内股票期权行权设置业绩条件,所有
3业绩考核指标均达到当期设定的业绩考核目标方可行权,其中
归母扣非加权 ROE 需满足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1 个百分点”;
营业总收入需满足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根据公司整体业绩规划,仅有当四个业绩指标同时满足行权业绩考核目标时,授予的股票期权方可按照事先确定的行权比例在对应行权期内行权。
1.本计划各行权期公司层面行权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行权期公司层面行权业绩考核目标
1.2023年净资产收益率≥8.5%,且≥“同行业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
第一个行权期2.2023年营业总收入较2021年增长率≥9%,且≥同行业平均水平;
3. 2023 年风险调整资本回报率 RAROC≥24%;
4.2023年金融科技投入额较2021年增长率≥9%。
1.2024年净资产收益率≥8.75%,且≥“同行业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
第二个行权期2.2024年营业总收入较2021年增长率≥18%,且≥同行业平均水平;
3. 2024 年风险调整资本回报率 RAROC≥24%;
4.2024年金融科技投入额较2021年增长率≥18%。
1.2025年净资产收益率≥9.05%,且≥“同行业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
第三个行权期2.2025年营业总收入较2021年增长率≥24%,且≥同行业平均水平;
3. 2025 年风险调整资本回报率 RAROC≥24%;
4.2025年金融科技投入额较2021年增长率≥24%。
注:
1.“净资产收益率”是指归属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2.“金融科技投入额”计算口径为:金融科技投入额=自主科技建设投入+分摊共性费用+科技
人员投入,计算包括合并范围内下属企业,为避免重复计算,剔除越秀金科。
3.如该年度出现重大重组等情况,可由董事会决议使用剔除其影响后的财务指标用作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的考核。
4.公司属于申银万国行业分类下的“多元金融”,上述“行业平均值”的样本为申银万国“多元金融”分类下全部符合条件的境内 A 股上市公司。
2.同行业的选取
为了确保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业绩指标的同行业可比性,根据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本计划拟选取申银万国行业分类“非银金融-多元金融”作为对标行业,该行业分类下全部符合条件的境内A股上市公司作为行业样本,确定行业平均业绩水平。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若相关机构调整本公司行业分类或调整同行业成分股的,公司各年考核时应当采用届时最近一次更新的行业分类数据。
在本计划有效期内,若行业分类内企业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出现偏离幅度过大的极值或异常值样本,董事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剔除。以2021年为例,剔除的企业范围如下:
ST及*ST的样本公司;
归母扣非加权 ROE大于 30%或小于-30%的样本公司;
营业总收入增长率(同比)大于50%或小于-50%的样本公司;
综上,以2021年为例,同行业分类包含企业名单如下:
5序号公司名称股票代码序号公司名称股票代码
1 600927.SH 永安期货 13 600705.SH 中航产融
2 002423.SZ 中粮资本 14 000617.SZ 中油资本
3 600830.SH 香溢融通 15 600643.SH 爱建集团
4 000666.SZ 经纬纺机 16 000415.SZ 渤海租赁
5 000532.SZ 华金资本 17 000563.SZ 陕国投 A
6 600061.SH 国投资本 18 002647.SZ 仁东控股
7 300773.SZ 拉卡拉 19 600318.SH 新力金融
8 600517.SH 国网英大 20 600390.SH 五矿资本
9 600120.SH 浙江东方 21 000416.SZ 民生控股
10 603093.SH 南华期货 22 000958.SZ 电投产融
11 001236.SZ 弘业期货 23 600053.SH 九鼎投资
12 600901.SH 江苏租赁
(二)激励对象层面行权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办法,股票期权的行权与激励对象各行权期对应业绩考核年度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挂钩,根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股票期权的行权比例,具体如下:
行权期对应业绩考核年度个该行权期个人可行权数量占当年可行权数量的人绩效考核结果比例
合格/75分及以上100%
不合格/75分以下0%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年考核一次。
七、考核程序
6激励对象所在单位的绩效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激励对象的
具体考核实施,将考核结果报总部战略管理部及人力资源部汇总,相关部门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八、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激励对象所在单位的绩效管理部门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激励对象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向公司相应的绩效管理部门提出申诉,绩效管理部门受理申诉审查后,将相应结果反馈申诉人。
(二)考核结果归档
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
九、附则
(三)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
(四)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股权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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