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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2022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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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2022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书

卫星gupiao1602 发表于 2023-1-12 00:00:00 浏览:  527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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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2022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书
保荐机构
保荐代表人
报告年
本保荐机构保证保荐工作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保荐工作报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7年1月9日,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关村”或“上市公司”、“公司”)完成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目前,国
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担任其股权分置改革的持续督导机构。
一、中关村股权分置改革基本情况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中关村非流通股股东以支付股份的形式,向方案实施股权变更登记日登记在
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实施对价安排,流通股股东持有的每10股流通股获得1.6
股的股份,支付对价总额为59,975,510股。其中:提出股权分置改革动议的非流
通股股东北京鹏泰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粤文音像实业有限公司和海源控股有限公
司合计支付对价56,177,061股;北京鹏泰投资有限公司为未参与提出动议的六家
非流通股股东垫付其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取得上市流通权所需执行的对价安排,合计支付对价3,798,449股。
2、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期
2007年1月6日,公司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确定实施股权分
置改革方案的股权登记日为2007年1月8日,2007年1月9日公司股票复牌恢
不变。
3、非流通股股东承诺事项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关村股权分置改革2022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书
二、股权分置改革实施进程
三、上市公司自股改实施后至今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979号文核准,公司于2017年
1月非公开发行78,280,042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674,846,940股变为753,126,982股。
2018年2月22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中的34,178,609股股票解除限
售;2020年2月21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中的44,101,433股股票解除限售。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所提供的股本结构表,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关村股本结构如下:
2、股改实施后至今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变化情况
(1)广东粤文音像实业有限公司所持上市公司40,494,948股限售流通股于2009年2月2日获准上市流通。
(2)联想控股有限公司所持上市公司3,000,000股限售流通股于2009年4月21日获准上市流通。
(3)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所持上市公司1,200,000股限售流通股于2009年8月27日获准上市流通。
(4)海源控股有限公司所持上市公司26,996,632股限售流通股于2009年11月17日获准上市流通。
(5)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名为:北京鹏泰投资有限公司,于2011年
9月更名;以下简称“国美控股”)所持上市公司153,532,910股限售流通股于2015
年3月30日获准上市流通;其所持上市公司1,599,348股限售流通股于2015年12月14日获准上市流通。
(6)北京实创高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因向国美控股偿还股权分置改革垫
付对价999,592股,持股数量变为4,000,408股,其所持上市公司4,000,408股限售流通股于2015年12月14日获准上市流通。
(7)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因向国美控股偿还股权分置改革垫付对价
599,756股,持股数量变为2,400,244股,其所持上市公司2,400,244股限售流通股于2015年12月14日获准上市流通。
四、其他事项
由于中关村与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中国中金财富证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关村股权分置改革2022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书
券有限公司)2006年签署的《股权分置改革之保荐协议》已履行完毕,2014年
11月,中关村聘请国都证券担任其股权分置改革的持续督导机构,督导期间从
《股权分置改革之持续督导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其股权分置改革时非流通股股东所做承诺履行完毕止。
2022年10月,因国都证券原委派的保荐代表人薛虎先生工作变动,不再担
任中关村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国都证券委派毛欣女士作为保荐代表人,继续
履行对中关村股权分置改革项目的持续督导责任。本次变更保荐代表人后,国都证券负责中关村股权分置改革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毛欣女士。
五、结论性意见
国都证券通过查阅公司公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
具的股东名册等资料,对相关股东履行承诺和解除限售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
国都证券认为:中关村股权分置改革时非流通股股东所做承诺均已履行完毕,
2022年度原非流通股股东中关村高科技产业促进中心、武汉国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中关村首发前限售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以下无正文)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关村股权分置改革2022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2022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书》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毛欣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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