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发表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公司本次对上述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1-(本页无正文,为《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2023年1月4日 |
|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