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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53证券简称:杰瑞股份公告编号:2023-004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69098949股,占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的6.7285%。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月16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85号),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毅晓峰2号致信基金、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瑞华精选 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UBS AG(瑞士银行)、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毅-晓峰1号睿远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阿布达比投资局、北京益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15家
特定投资者(以下简称“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9098949股。
本次发行完毕后,公司总股本由957853992股增加至1026952941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69098949股于2022年7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3日披露的《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之上市公告书》等相关公告。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690989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285%。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月16日。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况。
4、本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股东数量为15名,具体如下: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次解除限序号发行对象名称数量(股)本比例售数量(股)
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5682690.8343%8568269
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2918730.8074%8291873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382918730.8074%8291873
伙)-高毅晓峰2号致信基金
4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4903260.7294%7490326
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
555279150.5383%5527915
选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6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4726360.5329%5472636
7 UBS AG(瑞士银行) 4339414 0.4226% 4339414
8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1459360.4037%4145936
9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3443890.3257%3344389
10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8468860.2772%2846886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1127639570.2691%2763957
伙)-高毅-晓峰1号睿远证券投资基金
1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453280.1992%2045328
13阿布达比投资局19900490.1938%1990049
14北京益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19900490.1938%1990049
15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9900490.1938%1990049
合计690989496.7285%69098949
注:上述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变化情况本次解除限售前本次变动数本次解除限售后股份性质股份数量占总股本比例股份数量股份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40620119839.5540%-6909894933710224932.8255%
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33710224932.8255%033710224932.8255%
首发后限售股690989496.7285%-6909894900.000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2075174360.4460%6909894968985069267.1745%
三、总股本1026952941100.0000%01026952941100.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四、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所做出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申请解除限售股东的承诺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未通过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承诺,不存在违背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对其提供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对本次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经核查,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限售股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的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国信证券对杰瑞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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