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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盛虹:关于为子公司江苏虹景新材料有限公司盛虹化工新材料项目(一期工程)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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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盛虹:关于为子公司江苏虹景新材料有限公司盛虹化工新材料项目(一期工程)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纸荒年 发表于 2023-1-13 00:00:00 浏览:  760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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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301股票简称:东方盛虹公告编号:2023-003
债券代码:127030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江苏虹景新材料有限公司盛虹化工新材料项目
(一期工程)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过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净资产的100%,其中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为0,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三级全资子公司江苏虹
景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景新材料”)因投资建设盛虹化工新材料项目
(一期工程),包括 60万吨/年光伏级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EVA)装置、10 万吨/年碳五分离装置、10万吨/年碳九分离装置及公辅项目,拟向银行申请中长期项目贷款金额不超过84亿元人民币。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等具体条款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贷款保证合同为准。
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江苏虹景新材料有限公司盛虹化工新材料项目(一期工程)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虹景新材料成立于2021年09月07日,法定代表人:白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61MA271G671Q,注册资本:200000 万元整,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连云港徐圩新区石化二道8号综合
1办公楼,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
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新型膜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合
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塑料
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公司的二级全资子公司江苏斯尔邦石化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2、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虹景新材料为公司的三级全资子公司。
3、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虹景新材料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5064.12万元,负债总额79.52万元,净资产14984.60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15.40万元。
截止2022年9月30日,虹景新材料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51605.26万元,负债总额66821.20万元,净资产84784.06万元,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200.54万元。
4、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5、重大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无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虹景新材料因投资建设盛虹化工新材料项目(一期工程),包括60万吨/年光伏级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EVA)装置、10 万吨/年碳五分离装置、10 万吨/
年碳九分离装置及公辅项目,拟向银行申请中长期项目贷款金额不超过84亿元人民币。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至公告日,虹景新材料及本公司尚未就上述贷款及担保事项与银行签订相关协议。
2四、董事会意见
1、本次公司为虹景新材料向银行申请中长期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用于满足盛虹化工新材料项目(一期工程)建设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2、虹景新材料资信状况良好,其投资建设的盛虹化工新材料项目(一期工程)盈利能力较强,项目投产后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本次担保风险可控。
3、虹景新材料为公司的三级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无反担保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审批通过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总额为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502亿元,超过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0%。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为0。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等值人民币791亿元,超过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0%。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余额为0。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六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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