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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光电气: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未减持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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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光电气: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未减持股份的公告

雪儿白 发表于 2023-1-16 00:00:00 浏览:  67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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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未减持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69证券简称:智光电气公告编号:2023001
债券代码:112752债券简称:18智光01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未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2年9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公司副董事长芮冬阳先生计划未
来六个月内(2022年10月15日至2023年4月13日)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者协议转让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
不超过304056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860%);
近日,公司收到芮冬阳先生出具的《关于智光电气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根据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过半,芮冬阳先生在上述减持区间未减持公司股份,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化。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进展情况
截至2023年1月13日,上述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在减持计划的时间区间内未减持公司股份其所持有的智光电气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二、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1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未减持股份的公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差异。本次减持计划
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治理
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芮冬阳先生出具的《关于智光电气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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