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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711证券简称:宏微科技公告编号:2023-004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1月14以通讯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时限,召集人已在董事会会议上就豁免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的相关情况作出说明。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董事长赵善麒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主持会议,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丁子文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系基于审慎判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调整后的方案合理可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修订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1和投资计划,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50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募
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本次修订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30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2)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修订前: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5000.00万元(含45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
于以下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序号项目名称(万元)金额(万元)车规级功率半导体分立器件生产研发项目(一
150732.5445000.00
期)
合计50732.5445000.00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项目投资总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本次修订后: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3000.00万元(含43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
于以下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序号项目名称(万元)金额(万元)车规级功率半导体分立器件生产研发项目(一
150732.5443000.00
期)
合计50732.5443000.00
2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项目投资总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为推进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审慎决策,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授权,同意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为推进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审慎决策,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授权,同意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34、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为推进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审慎决策,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授权,同意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5、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授权,同意公司对本次发行方案等相关文件进行调整,并相应更新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有关内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董事会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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