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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
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上市公司投资者管理工作,加强上市公
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上市公司完善治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上市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上市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
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依法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上市公司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1(二)平等性原则。上市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上市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
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上市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三章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第四条投资者关系管理中上市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
容主要包括:
(一)上市公司发展战略;
(二)法定信息披露内容;
(三)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信息;
(四)上市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
(五)上市公司的文化建设;
(六)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途径和程序等;
(七)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
(八)上市公司正在或者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
(九)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第五条上市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主要方
式:
(一)公告,包括定期公告和临时公告;
2(二)股东大会,包括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
(三)召开新闻发布会、投资者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接待来访、座谈交流、现场参观等活动;
(四)重大事项沟通会;
(五)新媒体平台线上交流会、业绩说明会以及深交所互动易等新兴渠道方式;
(六)公司网站、电子信箱、电话、传真、函件等;
(七)其他方式。
第六条《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第四章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组织与实施
第七条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
系管理的工作,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开展投资者关系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拟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建立工作机制;
(二)组织与投资者沟通联络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三)组织及时妥善处理投资者咨询、投诉、和建议等诉求。定期反馈给公司董事会以及管理层;
(四)管理、运行和维护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渠道和平台;
(五)保障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3(六)配合支持投资者保护机构开展维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的相关工作;
(七)统计分析公司投资者的数量、构成以及变动情况;
(八)开展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其他活动。
第八条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该为董事会秘书履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职责提供便利条件。
第九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
员应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证券
登记结算机构、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相关培训,并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学习交流。上市公司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具备以下素质和技能:
(一)良好的品行和职业素养,诚实守信;
(二)良好的专业知识结构,熟悉公司治理、财务会计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市场的运转机制;
(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四)全面了解公司以及公司所处行业的情况。
第十条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不得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
动中出现下列情形:
(一)透露或者发布尚未公开的重大事件信息,或者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的信息;
(二)透露或者发布含有误导性、虚假性或者扩大性的信息;
4(三)选择性透露或者发布信息,或者存在重大遗漏;
(四)对公司证券价格作出预测或者承诺;
(五)未得到明确授权的情况下代表公司发言;
(六)歧视、轻视等不公平对待中小股东或者造成不公平披露的行为;
(七)违反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八)其他违反信息披露规定,或者影响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正常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一条上市公司应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
利用文字、图像、声像等方式记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记入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并妥善保管。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制度解释和修订归公司董事会。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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