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富邦股份
证券代码:300387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仁宗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1:应城市富邦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应城市城南大道以北体育南路以西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2:武汉长江创富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应城市经济开发区城南大道1号
股权变动性质:因股东之间的身份关系变更导致持股变动
签署日期:2023年1月1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邦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富邦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介绍....................................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8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9
第五节资金来源..............................................13
第六节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义务的情况............................14
第七节后续计划..............................................15
第八节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17
第九节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18
第十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19
第十一节其他重大事项...........................................20
第十二节备查文件.............................................2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及一致行动人承诺....................................22
附表一...............................................第一节释义
若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含义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王仁宗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
指应城市富邦科技有限公司、武汉长江创富投资有限公司致行动人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指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富邦股份应城富邦指应城市富邦科技有限公司长江创富指武汉长江创富投资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王仁宗先生与方胜玲女士解除婚姻关系并本次权益变动指
进行财产分割,导致其持股变动事项。
报告书、本报告书指《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万元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四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介绍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王仁宗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生,硕士学历。2007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15年5月20日至今任公司总经理。2010年10月至今担任武汉诺唯凯生物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5年9月至今担任湖北仰稻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6年12月至今担任武汉盘古数字检测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8月
至今担任湖北番茄公社数字农场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二)一致行动人1
公司名称:应城市富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城富邦”)
注册地址:湖北省应城市城南大道以北体育南路以西
法定代表人:方胜玲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981180920882X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500万元
经营期限:1995年9月04日至2029年10月12日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凡涉及许可制度的凭许可经营)
(三)一致行动人2
公司名称:武汉长江创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创富”)
注册地址:应城市经济开发区城南大道1号法定代表人:王应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981551956973M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万元
经营期限:2010年3月12日至2025年3月11日
经营范围:对工业、农业、商业、科技、房地产项目的投资;投资咨询;智慧农业项目开发;农业生产资料、工业化学品销售(不含危险品);商务信息咨询服务(除金融类);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和禁止的货物及技术除外)。(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受处罚及诉讼、仲裁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近五年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行
政处罚、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关联企业及其业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上市公司以外,王仁宗先生控制的核心企业、主要关联企业及其业务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
应城市富邦科技有限公司5004%
武汉禾大科技有限公司126053.175%
武汉赛迪威尔科技投资有限公司10020%武汉禾大共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28036.25%伙)武汉智农共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5040%伙)应城市景顺恒泽商贸有限公司1001%
应城市麦迪威尔贸易有限公司10099.74%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及
金融机构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未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及金融机构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
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一、权益变动原因和目的
王仁宗先生与方胜玲女士于近日已解除婚姻关系,并向公司递交了《财产分割协议》,该协议经王仁宗先生与方胜玲女士共同签署。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增减所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为保证对公司的合法有效控制,保障公司的持续经稳健发展,确保正确经营决策,王仁宗先生、方胜玲女士已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
自《财产分割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方胜玲向王仁宗转让应城富邦95%的股权相关工商变更完成之日止,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王仁宗先生、方胜玲女士。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王仁宗先生与方胜玲女士的持股情况本次变动前,方胜玲女士直接持有上市公司0.01%股份(32295股),持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应城富邦96%的股权(应城富邦持有上市公司32.46%股份);通过上述直接和间接方式,方胜玲女士持有上市公司32.47%股份。王仁宗先生直接持有上市公司0.23%股份
(653000股),持有长江创富97.72%的股权(长江创富持有上市公司3.55%股份)。通过上述直接和间接方式,王仁宗先生持有上市公司3.78%股份。王仁宗先生、方胜玲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前,方胜玲女士、王仁宗先生持有富邦股份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注:上述比例因四舍五入导致尾数差异。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王仁宗先生与方胜玲女士的持股情况方胜玲女士与王仁宗先生于近日解除婚姻关系并向公司递交了
《财产分割协议》,股份分割的约定如下:
1、王仁宗先生将其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0.23%股份(653000股)
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转让给方胜玲女士;
2、应城富邦将上市公司合计2.45%(7081788股)股份转给方胜玲;其中:应城富邦将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1.8114%(5235870股)
部分以大宗交易转给方胜玲(“第一次大宗交易”);第一次大宗交易
完成3个月后,应城富邦将所持有的上市公司0.6386%(1845918股)股份以大宗交易转给方胜玲(第二次大宗交易);
3、上述两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方胜玲女士将其持有的应城富邦
95%股份转让给王仁宗先生,方胜玲女士将其持有的应城富邦1%股
份转让给王好女士(王仁宗先生与方胜玲女士之女)。
同时,在方胜玲女士向王仁宗先生转让其持有的应城富邦95%的股权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前的过渡期间,为保障、促进公司稳定经营、持续发展,双方经友好协商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在前述过渡期间,双方仍作为上市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包括代表应城富邦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在上市公司行使股东权利)。
由此,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方胜玲女士直接持有富邦股份
7767083股,占公司股份比例2.69%。王仁宗先生将持有应城富邦99%
的股权(应城富邦持有上市公司30.01%股份),间接持有其一致行动人长江创富97.72%的股权(长江创富持有上市公司3.55%股份),并不再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王仁宗先生通过上述间接方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3.56%。本次权益变动后,王仁宗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应城富邦仍然为公司控股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后,王仁宗先生、方胜玲女士所持富邦股份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注:1、上述比例因四舍五入导致尾数差异。
2、王好为王仁宗先生与方胜玲女士之女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公告书签署日,应城富邦持有上市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938200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46%,其中31000000股已办理质押业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2%;长江创富持有上市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02489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5%,该部分股份均不存在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富邦股份的股票不存在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争议或者被司法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形。第五节资金来源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王仁宗先生与方胜玲女士解除
婚姻关系并进行财产分割所致,不涉及转让交易,因此不涉及资金来
源。第六节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义务的情况本次权益变动为王仁宗先生与方胜玲女士解除婚姻关系并进行
财产分割所致,不存在主观上增加王仁宗先生所控制的公司表决权来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此外,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的控制权均由王仁宗先生主导,王仁宗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依然能够实现对富邦股份的控制,并非通过本次权益变动取得公司的控制权,因此公司控制权未发生重大变化,不触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要约收购义务。第七节后续计划一、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重大改变或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无在未来
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若后续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上述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二、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
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无在未来
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
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若后续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上述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三、调整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无调整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计划。上市公司将延续原有的管理团队,保证上市公司经营决策和管理层的稳定。
四、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无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但因适应市场环境变化、履行法律法规规定或因监管规则要求需要进行调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做出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无改变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的计划。若后续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六、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变化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无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做出重大调整的计划。若后续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无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若后续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第八节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不产生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仍然具备独立法人地位和独立经营能力,拥有独立的采购、生产、销售体系,拥有独立的知识产权,在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仍将继续保持独立。
二、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除在公告中已经披露的关联交易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重大关联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及其关联方与公司产生新的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应的程序,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以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均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的同业竞争情形。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产生同业竞争或潜在的同业竞争情形。第九节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第四十三条所列重大交易的情形。第十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除在公告中已经披露的权益变动事项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占公司总信息披露交易均价变动股数变动方式交易期间股本的比
义务人(元/股)(股)例
因股权激励回购注2022.9.14-
王仁宗销导致股份比例被-0.0006%动增加
一致行动人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占公司总一致行动交易均价
变动方式交易期间变动股数(股)股本的比人(元/股)例
股份比例2022.9.14-
应城富邦-0.0820%被动增加
2022.9.2-9.67.4315600000.54%
2022.9.15-9.166.755530000.19%
2022.9.286.214900000.17%
2022.11.37.29232000.01%
集中竞价
2022.12.9-12.126.9112536000.43%
2022.12.16-12.196.891917000.07%
长江创富
2022.12.206.644316000.15%
2022.12.22-12.266.574684000.16%
大宗交易2022.12.215.975452700.19%
股份比例2022.9.14-
-0.01%被动增加
合计55167701.92%第十一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第十二节备查文件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身份证复印件、工商登记文件;
2、经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签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财产分割协议》;
4、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放置地点
1、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放置于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2、联系电话:027-87002158;
3、联系人:万刚、易旻。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及一致行动人承诺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仁宗(签字)
签署日期:2023年1月17日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应城市富邦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一致行动人主要负责人:方胜玲(签字)
签署日期:2023年1月17日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武汉市长江创富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一致行动人主要负责人:王应宗(签字)
签署日期:2023年1月17日附表一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上市公司名称上市公司所在地湖北省孝感市应城市限公司股票简称富邦股份股票代码300387信息披露义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王仁宗湖北省武汉市务人注册地
有?(应城富邦、长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增加?有无一致行动人江创富)
化减少□
无□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是□是?是否为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否?否□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是□是□
是否拥有境内、
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否?否?外两个以上上市
司持股5%以上公司的控制权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因解除婚姻关系而进行财产分割)
持股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持股数量:104754277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持股比例:36.24%行动人披露前拥有权益变动前,王仁宗先生直接持有上市公司653000股(占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股份比例为0.23%),方胜玲女士直接持有上市公司32295股(占司已发行股份比例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0.01%),应城富邦持有上市公司9382008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32.46%);长江创富持有上市公司
1024.8902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3.55%)
变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变动数量:86085292股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变动比例:29.78%
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变动后,王仁宗先生不再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应城富邦持有例上市公司86738292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30.01%);长江创富持有上市公司1024.8902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
3.55%)。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时间:2023年1月17日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
方式:因解除婚姻关系而进行财产分割式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是?(详见《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2022在持续关联交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否□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是□
在同业竞争否?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
是□行动人是否拟于未来12
否?个月内继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
行动人前6个月是否在是?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否□司股票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是□
六条规定的情形否?
是□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
否□
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
不适用?
是□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
否□源
不适用?
是?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否□
是□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否?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是□
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
是□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
否?表决权(本页无正文,为《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仁宗(签字)签署日期:2023年1月17日(本页无正文,为《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一致行动人:应城市富邦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一致行动人主要负责人:方胜玲(签字)签署日期:2023年1月17日(本页无正文,为《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一致行动人:武汉长江创富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一致行动人主要负责人:王应宗(签字)
签署日期:2023年1月17日 |
|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