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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源环境: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特定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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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源环境: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特定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公告

绝版女王° 发表于 2023-2-2 00:00:00 浏览:  501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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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66证券简称:兴源环境公告编号:2023-011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特定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特定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2023年2月1日,公司控股股东新希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投集团”)与宁波财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丰科技”)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新投集团同意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369205729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23.51%)所对应的表决权独家且不可撤销地委托给财丰科技行使,委托期限为36个月(3年),自《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之日起算。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认购对象为财丰科技,在表决权委托生效后本次发行前,财丰科技将拥有公司369205729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本次表决权委托及本次发行完成后,财丰科技拥有公司表决权的比例将超过30%,将触发要约收购义务。鉴于财丰科技承诺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在经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同意财丰科技免于发出收购要约后,上述情形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有关可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规定。
特此公告。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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