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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32 证券简称:*ST 未来 公告编号:2023-013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2月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788-1800号陆家嘴金
控广场 T1楼 21 层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4642600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28.3735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彭泽蔚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3人,董事许高远先生、董事郭伟亮先生因工作原
因未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凌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
3、公司财务总监崔绍辉先生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是否当选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1.01朱瑞敏14606777599.7553是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01朱瑞敏1092551196.8252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的1/2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宋国庆、孙琪琦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经办律师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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