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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2023年2月20日乐鑫科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须知
为保障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保证股东大会的议事效率,确保本次股东大会如期、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
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股东大会设会务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
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须在会议召开前2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参会回执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四、股东(或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益。如股东(或股东代表)欲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可在签到时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发言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超出议题范围,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
五、为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在就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现场表决。
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提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该项表决为弃权。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表决表,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六、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
2乐鑫科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七、公司聘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八、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会议,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开
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九、股东(或股东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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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时间:2023年2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时00分
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碧波路690号2号楼304室
召集人: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主 持:董事长 Teo Swee Ann(张瑞安)先生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代表股份数情况
三、审议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四、股东发言和集中回答问题
五、提名并选举监票人、计票人
六、宣读投票注意事项及现场投票表决
七、宣布现场表决结果及网络投票结果
八、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九、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4乐鑫科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一: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因公司现行有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完成股票归属共32645股,公司股份总数由普通股80451785股变更为普通股8048443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80451785元人民币变更为80484430元人民币。
根据公司业务经营需要,公司注册地址拟由“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碧波路690号2号楼204室”变更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二层西区205室”。
基于以上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变更的相关情况,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现拟对《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乐鑫科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及章程全文。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相关部门办理公司工商变更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管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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