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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电南自控制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天职业字[2022]42343号
此码用于证明该审计报告是否由具有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审具,
报告编码:京22U4MS4NZQ
审计报告
天职业字[2022]42343号
北京华电南自控制系统科技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北京华电南自控制系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电南自公司”)
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7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1-7月的合并及
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北京华电南自公司2022年7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1-7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
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
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北京华电南自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北京华电南自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
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北京华电南自公司、终止营运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北京华电南自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四、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
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
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
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1
审计报告(续)
天职业字[2022]42343号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
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
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
可能导致对北京华电南自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
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
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北京华电南自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北京华电南自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2
审计报告(续)
天职业字[2022]42343号
[此页无正文]
中国?北京
○二二年九月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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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资产负债表
法定代表人:林中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春旺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春旺
4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编制单位:北京华电南自控制系统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7月31日金额单位: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春旺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春旺
法定代表人:林中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春旺
5
合并利润表
稀释每股收益71
稀释每股收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春旺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春旺法定代表人:林中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春旺
6
合并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北京华电南自控制系统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度1-7月金额单位:元
行次本期金额上期金额附注编号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1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4,001,560.5714.895,290.43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3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4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5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6
7
法定代表人:林中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春旺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春旺
7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北京华电南自控制系统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度1-7月金额单位:元
本年金额
法定代表人:林中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春旺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春旺
8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续)
编制单位:北京华电南自控制系统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度1-7月金额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林中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春旺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春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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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表
2022年7月31日金额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林中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春旺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春旺
10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华电南自控制系统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7月31日金额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林中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春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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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续)
编制单位:北京华电南自控制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中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春旺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春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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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表
编制单位:北京华电南自控制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度1-7月金额单位:元
项目‘行次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一、营业总收入‘行次本期金额上期金额附注编号其中:营业收入2
△利息收入3
△已赚保费4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5
二、营业总成本6
6174,741.88519,106.32
其中:营业成本7
△利息支出8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9
△退保金10
△赔付支出净额11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12
△保单红利支出
13
△分保费用
14
税金及附加
152,350.00
销售费用
16
管理费用
17174,860.10517,582.85
研发费用18
财务费用19
19-118.22-826.53
其中:利息费用20
利息收入21
21118.22910.03
汇兑净损失(净收益以“-”号填列)22
其他23
加:其他收益24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26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27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8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9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0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1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2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3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34-174,741.88-519,106.32
加:营业外收入35134,516.45
其中:政府补助36
减:营业外支出37478.463,070.27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38-175,220.34-387,660.14
减:所得税费用39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0-175,220.34-387,660.14
(一)按所有权归属分类:4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2-175,220.34-387,660.14
*少数股东损益43
(二)按经营持续性分类:44
持续经营净利润45-175,220.34-387,660.14
终止经营净利润46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4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48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49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50
51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52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53
5.其他54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55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56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57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58
59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60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61
62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63
9.其他64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65
七、综合收益总额66-175,220.34-387,660.1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67-175,220.34-387,660.14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68
八、每股收益:69
基本每股收益70
稀释每股收益71
法定代表人:林中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春旺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春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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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流量表
法定代表人:林中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春旺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春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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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北京华电南自控制系统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度1-7月金额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林中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春旺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春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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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续)
编制单位:北京华电南自控制系统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度1-7月金额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林中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春旺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春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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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表
林中伟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春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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