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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与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之回复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二〇二三年二月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2023年2月3日出具的《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3〕020021号)(以下简称“落实函”)已收悉,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银江技术”)组织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机构”或“保荐人”)等中介机构对有关问题
进行了认真讨论,对贵所提到的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现就相关问题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特别说明:
1、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所涉及的简称或释义与募集说明书中相同。
2、本回复报告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
舍五入原因造成。
3、本落实函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字体含义黑体加粗落实函所列问题宋体对落实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1问题1、本次募投项目
根据申报文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亿元,投向“城市大脑”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及实施项目、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智慧
医院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请申请人:(1)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详细说明本次募投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核心技术、主要产品、运营模式、盈利模式、主要
客户、收入来源;(2)本次募投项目是否已取得项目实施全部资质许可,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3)本次募投项目用房用地是否落实,是否新增房产土地,是否符合募投项目实际情况。
请保荐机构及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详细说明本次募投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核心技术、
主要产品、运营模式、盈利模式、主要客户、收入来源
根据证监会《2021年3季度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和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公司目前主营业务包括智慧交通、智慧城市及智慧医疗等三大业务板块和领
域的系统建设、软件交付和运营服务。其中智慧交通板块主要为客户提供城市交通解决方案、轨道交通解决方案、公共交通解决方案、高速交通解决方案和静态
交通解决方案等;智慧城市主要提供平安城市解决方案、智慧司法解决方案、社会治理解决方案和建筑智能化解决方案;智慧医疗主要是物联网技术为基础的智
慧病房、智慧后勤等场景的应用,着力解决医院或单一科室的信息建设需求。
本次募投项目包括“‘城市大脑’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及实施项目”、“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智慧医院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1“城市大脑”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及实施项目80000.0066500.00
2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智慧医院项目20000.0018500.00
3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15000.00
合计115000.00100000.00
2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在客户类型、市场分布和盈利模式上没有本质区别,在产品服务、技术应用上是对公司现有业务和交付产品的改进和升级。本次募投项目通过独立开发,或与合作方共同开发、EPC 总承包方分包等开发市场和客户的方式,提供一揽子整体解决方案或子系统配套方案,最终目标是全面提升公司在信息化建设业务领域的整体解决方案的交付能力和获客能力。
(一)“‘城市大脑’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及实施项目”
1、建设内容
“‘城市大脑’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及实施项目”通过提升公司交付能力和获客能力,为客户提供一揽子整体解决方案或子系统配套方案。该项目由城市运行感知系统(基础设施层)、支撑平台(大脑平台层)、业务应用系统(行业应用层)和城市大脑运营指挥中心(决策服务层)等构成。
具体建设内容包括:(1)对数据采集和感知终端的嵌入式模块(算法)的研发,提升现有模块的功能性,并新增其他模块种类和数量,满足大规模应用的需要,并用于交通领域的项目实施;(2)在公司原有平台软件的研发基础上,新增开发新一代平台软件,全面提升其各项能力,真正实现在各个层级和各个领域的智慧城市(城市大脑)项目的应用;(3)对原有软件进行二次开发,提高已有应用模块的数据兼容性和功能联动性,新增开发其他场景的应用模块,以解决复杂场景的功能需求;(4)扩充研发人员、优化人才结构;(5)采购必要的软硬件,增强公司对城市运行各要素的数据采集能力,通过建设机房,增强公司对城市大数据存储、计算、分析能力,支撑人工智能模型训练与性能改进,通过改善测试环境,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
本项目实施后,公司将在原有业务和技术基础上进一步夯实公司在智慧城市领域的技术架构完整性和系统产品交付能力:(1)增加自主产品的研制能力,改善现有业务自主研发产品较少以及不足以支撑承接大型系统类项目需求的情况,减少对外采购或集成的成本,提高开发效率;(2)形成系统化解决方案,改善现有业务以提供相对具体化产品的系统集成工程类项目居多的情况,增强承接各个管理层级的城市大脑系统化项目的能力。
综上,本项目核心目的在于通过研发,对公司现有业务和交付产品在产品服
3务、技术应用上进行改进和升级,使公司真正具备城市大脑“1+N+1”整体解决
方案的交付能力(即“1”个决策平台+“N”个应用模块+“1”个平台软件),与公司现有业务在客户类型、市场分布和盈利模式上没有本质区别。
2、核心技术
发行人核心技术主要是对物联网、大数据及人工智能的运用及二次开发。公司综合运用多种物联网技术,在系统、终端及数据处理中引入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结合行业信息化的需求和未来发展趋势,提供面向智慧城市等领域的智能技术整体解决方案。
针对“‘城市大脑’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及实施项目”,公司目前掌握的主要相关核心技术为 Enloop-Hub 数据交换引擎、Enloop-ana 智能分析引擎、交通大
数据交换技术、交通大数据融合分析技术、交通管控分析和决策支持技术、大规模视频监控存储与传输技术和基于视频图像数据处理技术等。
通过募投研发投入和技术开发,公司计划形成具有自主产权的三个层面系列产品的技术积累:(1)数据采集终端产品和底层感知硬件的自主开发(基础设施)相关技术;(2)自主开发算力平台和数据中枢等基础性的平台软件相关技术(类似 Windows 操作系统),通过数据共享和挖掘处理打破数据孤岛,可应用在多个行业领域的子系统管理需要,也可适用于城市级管理系统需要;(3)应用模块开发设计相关技术(应用软件和需求模块)。
3、主要产品
“‘城市大脑’整体解决方案及实施项目”的主要产品涉及交通治理、城市
公共安全、应急管理、城市停车、社区管理等实现城市管理的系统化解决方案,一般为城市管理相关的决策系统/平台软件/多场景应用模块等全部或部分的解决方案,配套相应设备和集成服务,满足客户的系统建设或具体项目软件需求(主要包括:决策系统、平台软件、多种应用模块等)。
具体包括:(1)城市大脑运营指挥中心管理平台:打通信息流、业务流,通过跨部门的统一指挥和各级联动,实现城市管理的运行监测、事件处置、决策服务等。(2)交通治理解决方案:建设主体以市区县交管部门为主,核心是新增和融合多个智能交通系统应用模块,软件系统的交付内容一般为交通监测预警、
4警务管理、交通管控、信息服务指挥调度、辅助决策、平行推演、大数据分析等
区域/市域交通的多场景管理系统;(3)基层治理解决方案:建设主体以区/县、
乡镇/街道为主,并向社区/乡村延伸,核心是搭建基层平台软件和应用模块,软件系统的交付内容一般为具有基层特色的决策系统/平台软件/多场景应用模块等全部或部分的解决方案。
注:
1、橙色是公司拟通过本项目新增的设备与系统,弥补公司当前在前端感知和控制层面
的产品短板与不足,补足公司在城市大脑运营指挥中心、交通治理和基层治理的解决方案;
2、蓝色是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中已存在、公司拟通过本项目改进、升级的系统与平台,
公司主要通过增加系统功能模块、优化数据流与业务流、引进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提
升产品的适用性和准确性,满足业务诉求;
3、橙色/蓝色相间表示既有新增产品又有原有产品升级;
4、灰色不属于本项目研发内容,是直接集成第三方的产品或服务。
4、运营模式
本项目开发完成后,公司的运营模式包括为客户提供整体解决方案、软硬件产品销售模式和为部分客户提供数据治理服务。
(1)整体解决方案:公司对用户需求进行调研并提供项目方案设计,根据
用户要求参与用户的招标工作。经过招投标,公司承接用户智慧城市相关项目软件及系统集成业务,根据客户需求完成硬件采购、安装、调试,完成软件系统定制开发、部署、调试,系统完成试运行后交付用户日常应用,取得产品销售收入及系统集成收入,如客户有需求,公司可以为其提供日常维护服务,收取服务费。
公司以该种运营模式为主。
5(2)软硬件产品销售模式:政府部门作为最终用户,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
项目总包商(例如电信运营商等)。合作模式一般为总包商负责提供数据中心、通信网络等内容,公司提供行业应用方面的软硬件产品。公司通过与总包商合作,对最终用户和总包商的需求进行调研,设计项目方案,最终实现向总包商销售自己开发的软件产品及配套硬件,并提供部署、调试等配套服务,取得销售收入。
(3)提供数据治理服务(运营服务):政府部门业务数据庞杂,数据需要
经过处理方能用于使用,公司可为政府提供数据接入、数据标准化、数据处理等数据治理服务,按数据容量或数据表规模收取服务费。
5、盈利模式和收入来源
“‘城市大脑’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及实施项目”的盈利模式主要是通过为客
户提供系统化解决方案实现销售收入,主要包括相关的各类软硬件产品及其对应的系统集成的销售收入,同时为部分客户提供数据治理服务收取服务费。
公司通过了解客户项目建设的需求以及全方位需要,通过提供系统设计、硬件建设、软件打造、系统集成、平台运维以及项目应用等一揽子系统化解决方案,完成设备采购、软硬件开发、系统集成和安装调试等项目建设实现产品销售。同时,公司可通过技术支持、运营维护、数据分析和治理解决方案等产品为客户提供多方位价值,实现服务收入。
6、主要客户
公司当前业务智慧城市的主要客户是市区县政府或大数据局、乡镇/街道、交管城建等行业主管部门。过去多年各地政府已投入大量资金并逐步建成了众多应用领域的数字化管理体系,随着城市大脑建设日益深化,在上级政府顶层设计和自上而下的推动下,政府部门客户主动或被动出现了大量对原有系统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的需求。
本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在客户类型上没有本质区别,基于发行人20余年来从事智慧城市行业的战略性发展机遇,通过遍布全国的营销网络,以及丰富的项目经验和客户基础,公司在积极跟进大量交通治理和基层治理等相关的系统建设项目需求,其中部分也属于城市大脑或智慧城市升级建设的一部分。公司为城市治理领域提供城市一体化平台和具体应用系统产品,并提供运营维护服务,主要
6目标客户为市、县(区)、镇(乡)等各级政府,以及公安局、交管部门、大数
据局等行业管理部门等。
(二)“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智慧医院项目”
1、建设内容
“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智慧医院项目”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
新一代信息技术,为下游医院类客户提供智慧病房、智慧后勤、智慧管理、5G医疗和辅助诊疗等集成化解决方案。该项目由医疗物联网感知系统(感知层)、物联网网络设备(网络层)、业务支撑平台(平台层)和场景应用系统(应用层)等构成。
具体建设内容包括:(1)加强对数据采集和物联网设备的研发,升级设备性能、兼容更多的物联网协议、增加系统功能模块、优化数据流与业务流,实现患者、医护、药品、器械、医疗设备间的有效互动;(2)在公司原有平台软件
的研发基础上,新增开发医疗大数据平台和 AI 赋能平台,全面提升其医院大数据处理与分析、AI 建模能力;(3)针对智慧医院的不同场景,对原有软件进行二次开发,提高已有应用模块的数据兼容性和功能联动性,新增开发其他场景的应用模块,以解决复杂场景的功能需求;(4)扩充研发人员、优化人才结构;
(5)采购必要的研发试验设备,提高产品开发能力和效率,并搭建医院物联网
应用环境,模拟医院病房、后勤管理等场景进行产品试验,验证和优化产品参数。
本项目实施后,公司能够:(1)增加医疗大数据平台和医疗 AI 平台等平台软件,实现数据深度分析和多个科室数据联通,降低开发智能应用模块、物联网设备产品的成本和难度;(2)提升公司智慧管理、5G 医疗和辅助诊疗等重点应
用模块的研发能力,满足智慧医院系统项目的需要;(3)进一步完善现有物联网产品存在感知设备种类和性能,丰富前端数据采集方式;(4)进一步加强物联网设备与系统间关联度,实时掌握设备运行状态和及时采集数据;(5)提升系统模块和产品智能化水平,提高产品竞争力;(6)增加自主产品的研制能力,改善现有业务自主研发产品较少以及不足以支撑承接大型系统类项目需求的情况,减少对外采购或集成的成本,提高开发效率。
综上,本项目核心目的在于通过研发,对公司现有业务和交付产品在产品服
7务、技术应用上进行改进和升级,使公司全面掌握从科室到院级的智慧医院系统
化建设能力,与公司现有业务在客户类型、市场分布和盈利模式上没有本质区别,不存在新建实体医疗机构或医院的情况,与互联网医院无关。
2、核心技术
发行人核心技术主要是对物联网、大数据及人工智能的运用及二次开发。公司综合运用多种物联网技术,在系统、终端及数据处理中引入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结合行业信息化的需求和未来发展趋势,提供面向智慧医疗等领域的智能技术整体解决方案。
针对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智慧医院项目,公司目前掌握的主要相关核心技术集中在信息化系统建设方面,包括跌倒检测技术、室内定位技术、物联网中间件及数据交互技术、物联网体温、心电技术监测技术、基于深度学习多目标识别
技术、MVC 网站开发模型、Web3D 引擎技术、智能健康监测数据分析技术、医
疗物联网大数据分析技术、模块化数据展示技术、护理质控和决策分析技术等。
通过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计划掌握具有自主产权的三个层面系列产品的相关技术:(1)物联网终端产品和底层物联网硬件的开发设计(基础设施);(2)
平台软件开发设计,通过数据共享和挖掘处理打破不同科室和不同系统的数据孤
岛;(3)应用模块开发设计(即应用层,应用软件和需求模块)及医院综合决策管理系统。通过新增物联网感知设备产品系列,填补公司在医院大数据分析平台和医疗 AI 平台上的产品空缺,增加医院智慧管理、5G 医疗和辅助诊疗的产品与解决方案,公司将具备为客户提供整体解决方案或子系统配套方案的能力,满足医院精细化管理需求。
3、主要产品
“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智慧医院项目”的主要产品涉及为下游医院类客户
提供智慧病房、智慧后勤、智慧管理、5G 医疗和辅助诊疗等智慧医院领域核心
产品和解决方案,一般为信息化软件、智能化平台在内的一体化系统综合解决方案,配套设备和集成服务,满足医院在不同场景下借助信息化技术提升医院智能化水平和精细管理的需要。
具体包括:(1)新研制健康管理类、医用检测类、医院管理类设备和医院
8专用 5G 网关通讯设备,实现各类医院物联网信息全面、持续、快速地识别与采集,为打造医院精细化管理奠定基础。(2)自主开发和掌握物联网系统管理平台、医院大数据分析平台、AI 智能平台等具有基础性、共用性的平台软件(即平台层),推动跨科室、多场景数据的互通、共享、分析和挖掘。(3)通过新产品研发、老产品重构优化,完善现有产品服务的产品线,搭建各种场景模式并建设平台软件,进而完成一系列应用模块(即应用层的应用软件和需求模块)开发(智慧病房管理系统、5G 医疗信息系统、信息化辅助诊疗管理系统等)。
注:
1、橙色是公司拟通过本项目新增的系统或平台,填补公司在医疗大数据平台和医疗 AI
平台上的产品空缺,补足公司医院智慧管理、5G 医疗和辅助诊疗的解决方案;
2、蓝色是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中已存在、公司拟通过本项目升级的系统与平台,公司主
要通过升级设备性能、兼容更多的物联网协议、增加系统功能模块、优化数据流与业务流、
引进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提升产品的适用性和准确性,满足业务诉求;
3、橙色/蓝色相间表示既有新增产品又有原有产品升级;
4、灰色不属于本项目研发内容,是直接集成第三方的产品或服务。
4、运营模式
“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智慧医院项目”的运营模式与“‘城市大脑’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及实施项目”基本相同,公司基于物联网技术、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智慧医院项目,面向规模医院提供集成化的智慧病房、智慧后勤、智慧管理、5G 医疗和辅助诊疗等信息化系统建设和解决方案。
(1)整体解决方案:公司对用户需求进行调研并提供项目方案设计,然后
根据用户要求参与用户的招标工作。经过招投标,公司承接用户智慧医院相关项
9目软件及系统集成业务,根据客户需求完成硬件采购、安装、调试,完成软件系
统定制开发、部署、调试,系统完成试运行后交付用户日常应用,取得产品销售收入及系统集成收入,如客户有需求,公司可以为其提供日常维护服务,收取服务费。公司以该种运营方式为主。
(2)软硬件产品销售模式:医院作为最终用户,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项目
总包商(例如电信运营商、华为等)。合作模式一般为总包商负责提供数据中心、通信网络等内容,公司提供医院信息化应用方面的软硬件产品。公司通过与总包商合作,对最终用户和集成商的需求进行调研,设计项目方案,最终实现向总包商销售自己开发的软件产品及部分配套硬件,并提供部署、调试等配套服务,取得销售收入。
(3)提供数据治理服务:医院科室众多,业务数据庞杂,且存在部分非结
构化数据,数据需要经过处理方能用于使用,公司可为医院提供数据接入、数据标准化、数据处理等数据治理服务,按数据容量或数据表规模收取服务费。
5、盈利模式和收入来源
“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智慧医院项目”的盈利模式与“‘城市大脑’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及实施项目”相同,主要是通过为客户提供智慧医疗系统化解决方案实现销售收入,主要包括智慧医疗相关的各类软硬件产品及其对应的系统集成,同时为部分客户提供数据治理服务收取服务费。
本项目通过系统建设、软件开发和数据运营等方式,提供智慧医院的信息化建设整体软硬件解决方案及产品应用,以收取项目合同款、软硬件产品销售款项、数据治理与数据运营服务等方式获取相关收入。
6、主要客户
公司当前业务智慧医疗的主要客户是具有较大经营规模的医院集团、医联体
等大型医疗机构,如广东第二人民医院、中科院大学深圳医院、深圳市南山区人民医院等。该类大型医院客户在原有信息化系统建设的基础上,随着医院智慧化升级改造和转型需求的提升,需要以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基础的智慧医疗平台,实现精细化管理,提升运营效率与服务质量。
本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在客户类型上没有本质区别,通过遍布全国的营销网
10络,以及丰富的项目经验和客户基础,公司在积极跟进大量大型医院类客户对智
慧医院等相关的系统建设项目需求。大型医院客户的需求主要集中在经济发达区域的大型客户,具有较大经营规模的综合性医院的经营效益较好从而信息化建设投资力度较大。
综上,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与互联网医院无关,亦不存在运营或者在建医疗机构的情况。
二、本次募投项目是否已取得项目实施全部资质许可,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证监会《2021年3季度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和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发行人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公司经营范围为:交通、医疗、建筑、环境、能源、教育智能化及信息化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成果转让、设计,工业自动化工程及产品、电力、电子工程及产品、机电工程及产品的设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成果转让,停车服务,城市给排水系统设施的建设、运营、管理,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的施工、运营、管理,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设计、施工、维护,智慧城市信息化的技术研发与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及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技术服务,软件开发,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设备的销售,从事进出口业务,实业投资。许可经营: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取得开展上述经营活动所需要的相关资质或许可。
(一)“‘城市大脑’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及实施项目”
1、已取得项目实施全部资质
公司已取得开展本项目所需的重要资质或许可,该资质均为开展现有业务所取得,因本项目系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升级、拓展,不涉及新增资质或许可。具体如下:
11城市大智慧医
序持证脑项目院项目证书名称核发机关证书编号有效期号单位所需所需资质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
书(公路交通工程中华人民共银江2021.10.15-
1 (公路安全设施/公 和国住房和 D133085107 √ -技术2023.12.31路机电工程)专业城乡建设部承包壹级)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浙江省住房
银江2021.10.15-
2 (建筑智能化系统 和城乡建设 A233010446 √ √技术2024.7.29设计专项甲级)厅建筑业企业资质证
书(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浙江省住房
银江2016.7.11-
3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 和城乡建设 D233014508 √ √
技术2023.12.31
专业承包壹级/建筑厅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信息系统建设和服中国电子信
银江 CS4-3300-000 2020.5.29-
4务能力等级证书优息行业联合√√
技术0212024.5.28
秀级(CS4) 会信息安全服务资质中国网络安银江 认证证书(信息系 CCRC-2020-IS 2022.6.10-
5全审查技术√√
技术 统安全集成服务资 V-SI-2051 2025.6.9与认证中心质一级)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互联网数据中华人民共
银江2021.11.12-6 中心业务(仅限互 和国工业和 B1-20212334 √ -技术2026.6.26联网资源协作服信息化部
务)
浙江省住房 (浙)JZ 安许
银江安全生产许可证2022.11.23-
7和城乡建设证字√√技术(建筑施工)2025.11.22
厅[2005]018972中国安全防
银江 安防工程企业设计 ZAX-NP01201 2016.8.15-
8范产品行业√-
技术施工维护能力证书633000002-022025.8.14协会浙江省安全技术防浙江省安全
银江范行业资信等级证2021.10.19-
9技术防范行011003√-技术书(壹级(设计、2023.3.31业协会施工、维护))音视频工程企业专银江 项资质证书(音视 中国音响行 CAIA2021115 2021.11-
10√√
技术频智能系统集成工业协会92025.11程资质壹级)
ProcessAdv
银江 CMMI5 五级组织 2021.1.22-
11 antageTech CAS#52450 √ √
技术成熟度能力证书2024.1.22
nologyInc
12城市大智慧医
序持证脑项目院项目证书名称核发机关证书编号有效期号单位所需所需资质资质软件能力成熟度等广州赛宝认银江 级证书(SJ/T11235 01221C10347R 2021.4.25-
12证中心服务√√
技术 软件能力成熟度模 0M 2024.4.24有限公司型等级5)
银江 软件服务商交付能 中国软件行 SDCA-202203 2022.3.21-
13√√
技术力证书(一级)业协会1001612025.3.20杭
银江安全生产标准化证杭州市应急2020.3.16-
14 AQBQTIII202 √ √
技术书(三级)管理局2023.4.15
000185
银江浙江省软件浙2022.6.28-
15软件企业证书√√
技术 行业协会 RQ-2016-0190 2023.6.27
综上所述,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已取得开展募投项目所需的全部资质、备案且该等资质或备案均在有效状态。
上述资质中部分资质证书将于2023年6月30日前到期,主要包括: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证书(壹级(设计、施工、维护))、安全生产标准
化证书(三级)、软件企业证书3项,其延期续展情况具体如下:
A、安全生产类证书
发行人即将到期的安全生产类资质证书续期相关法规、条件,具体如下:
序号证书名称到期日相关法律规定发行人是否符合续期条件发行人持证期间内满足申请
一级综合证书企业条件,且根据《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无被政府相关部门列入黑名浙江省安全技术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单的或在经营活动中有严重
防范行业资信等二十九条,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
12023.03.31违规行为或重大责任事故被级证书(壹级(设资信等级证书有效期为4年。证书实降级处理的情形,符合《浙计、施工、维护))行年度审核管理,于每年3月31日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前完成。
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规定的续期条件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发行人持证期间内未发生生办法》,企业标准化等级证书有效期产区安全死亡事故或造成社为3年。已经取得标准化等级的企会不良影响事件,生产工艺、安全生产标准化业,可以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申请设备或产品未发生重大变2证书(三级)2023.04定级。对再次申请原等级的企业,在化,无新建或改建工程项目,
标准化等级有效期内符合以下条件满足延续安全生产标准化证的,经定级部门确认后,直接予以公书的条件,符合《企业安全示和公告。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规定的续期条件
13B、软件企业证书
发行人即将到期的软件企业证书续期相关法规、条件,具体如下:
序号证书名称到期日相关法律规定发行人是否符合续期条件根据《软件企业评估规范(浙江省软件发行人满足《软件企业评
1软件企业证书2023.06.27行业协会标准规范)》第5.4条规定,估规范》,已连续十五年
评估结果每年复评一次。经评估获取软件企业证书综上,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将于2023年6月30日前到期的资质证书到期后不能续期的风险较小,发行人符合该等资质续期的条件或者要求,上述资质即将到期事项不会对发行人开展募投项目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募投项目已取得开展业务所需的全部备案或许可
2022年4月28日,杭州市滨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编号为滨发改金融
[2022]009的《杭州高新区(滨江)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同意发行人的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城市大脑”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及实施项目备案,项目总投资80000万元。
本项目不属于国家环保部所认定的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范围,不需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进行环境评价。
综上,银江技术已经取得了本项目实施全部资质许可,不存在未批先建、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智慧医院项目”
1、已取得项目实施全部资质
公司已取得开展本项目所需的重要资质或许可,该资质均为开展现有业务所取得,因本项目系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升级、拓展,不涉及新增资质或许可。具体详见本小题“(一)“‘城市大脑’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及实施项目””之“1、已取得项目实施全部资质”。
2、募投项目已取得开展业务所需的全部备案或许可
2022年4月28日,杭州市滨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编号为滨发改金融
[2022]008的《杭州高新区(滨江)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同意发行人的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智慧医院项目备案,项目总投资
1420000万元。
本项目不属于国家环保部所认定的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范围,不需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进行环境评价。
(三)银江技术无需办理互联网医院资质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为“‘城市大脑’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及实施项目”和“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智慧医院项目”,其中:“‘城市大脑’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及实施项目”主要涉及交通治理、城市公共安全、应急管理、城市停车、社区管
理等实现城市管理的系统化解决方案;“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智慧医院项目”
主要涉及为下游医院类客户提供智慧病房、智慧后勤、智慧管理、5G 医疗和辅
助诊疗等智慧医院领域核心产品和解决方案,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不存在涉及新建或在建实体医疗机构和互联网医院的情形。《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条对互联网医院的类型做出了规定:互联网医院包括作为实体医疗机构第二名称的互联网医院,以及依托实体医疗机构独立设置的互联网医院。根据《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国家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对互联网医院实行准入管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未经备案,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基于上述法律、法规规定,设立互联网医院所需资质,具体如下:
主体类型所需资质依据法规
《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
第五条实体医疗机构自行或者与第三方机
构合作搭建信息平台,使用在本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师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应当申请将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
在已有《医疗机构作为实体医疗实体医疗机构仅使用在本机构注册的医师执业许可证》中添
机构第二名称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可以申请将互联网加互联网医院为互联网的互联网医院医院作为第二名称。
第二名称
医院第十条已经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
实体医疗机构拟建立互联网医院,将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的,应当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发证机关提出增加互联网医院
作为第二名称的申请,依托实体医疗互联网医院需单《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
机构独立设置独取得《医疗机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受理设置申请后,依据的互联网医院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
15主体类型所需资质依据法规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书面答复。批准设置并同意其将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的,在《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中注明;
批准第三方机构申请设置互联网医院的,发
给《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医疗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申请执业登记。
基于上述,若开展互联网医院,则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经营范围:开展互联网诊疗的公司需要在营业执照中增加“综合医院”、“医疗服务”、“诊所服务”等经营范围;(2)资质:需要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在已取
得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中增加互联网作为第二名称;(3)实体医院:需要有实体医疗机构或医院作为基础。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范围中不存在“综合医院”、“医疗服务”、“诊所服务”等营业范围,亦不需要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不存在实际经营或者在建的实体医疗机构或医院。故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存在经营实体医疗机构业务或者互联网医院业务。同时,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内容未涉及建设互联网医院相关业务,无需办理互联网医院资质。
综上,公司已经取得了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全部资质许可,不存在未批先建、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本次募投项目用房用地是否落实,是否新增房产土地,是否符合募投项目实际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用房用地的具体情况,是否属于新增房产土地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位于:杭州市富阳区银湖街道九龙大道中国智谷富春
园区 A1#幢。
2019年11月,根据发行人《关于购置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披露:公司
拟以自有资金向控股股东银江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智谷创业园购买其所拥有的杭
州市富阳区银湖街道九龙大道中国智谷富春园区 A1#幢-A2#幢(共两幢)工业房
地产(建筑总面积44234.3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1249.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2985.30平方米,对应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5956.69平方米(最终以房地产权属证书为准))。
16自2021年11月起,发行人开始陆续从杭州市西湖区西园八路2号搬迁至杭
州市富阳区银湖街道九龙大道中国智谷·富春园区 A1#幢-A2#幢办公。
综上,发行人在取得该不动产时已经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位于公司现有办公楼,所涉及的不动产不属于新增房产土地。
(二)本次募投项目用房用地的落实情况
2021年12月,银江集团的子公司智谷创业园(以下简称:“开发商”)依
法取得了中国智谷富春园区建设项目的不动产权证书,其中包含发行人的办公所在地“A1#幢-A2#幢”,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位于 A1#幢-A2#幢连廊 1 层和A1#幢的 5、7、8 层。目前发行人已经实际占有并使用了上述不动产,并积极督促和配合开发商推进相关不动产的产权证书办理工作。
与本次募投项目相关的不动产的产权证书的具体情况如下:
楼号 不动产坐落 面积(m2) 用途 产权证编号
土地使用权:2072.99浙(2021)富阳区不
A1-A2 银湖街道创意路A1-A2号一层-三层 工业用地/工业
房屋建筑:13791.12动产权第0048901号
土地使用权:119.27浙(2021)富阳区不
A1 银湖街道创意路1-1号五层 工业用地/工业
房屋建筑:793.49动产权第0048914号
土地使用权:131.97浙(2021)富阳区不
A1 银湖街道创意路1-1号七层 工业用地/工业
房屋建筑:877.97动产权第0048910号
土地使用权:119.27浙(2021)富阳区不
A1 银湖街道创意路1-1号八层 工业用地/工业
房屋建筑:793.49动产权第0048918号
注:A1#幢-A2#幢连廊 1 层坐落于“银湖街道创意路 A1#-A2#幢楼”楼宇之间,为 A1、A2 两幢楼宇间连接处的建筑物;A1#-A21#一层-三层目前分别为公司的大堂、餐厅及会议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发行人取得不动产权证需要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依法缴纳相关税费、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开发商正在积极办理将相关不动产权转移至发行人名下的相关手续。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位于公司现有办公楼,即 A1#幢-A2#幢连廊 1 层和A1#幢的 5、7、8 层。开发商已取得 A1#幢的不动产权证,发行人已实际占有并使用该不动产,待完成税费缴纳及资料提交审核后预计于2023年3月份完成产权证书的办理,不存在办理障碍,不会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17(三)本次募投项目用房用地是否符合募投项目实际情况
1、“‘城市大脑’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及实施项目”的实际情况
“‘城市大脑’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及实施项目”实施地点为公司目前办公地址,基于项目需要计划建设包括机房、测试实验室和城市大脑体验馆等场地。本次拟使用 A1#幢-A2#幢连廊 1 层约 1500 ㎡用于机房建设;A1#幢的 5 层、7 层
和8层合计建筑面积2463.49㎡,拟使用1800.00㎡用于测试实验室和城市大脑体验馆建设。
1、机房。本次募投拟在 A1#-A2#连廊 1 层建设项目所需的机房,用于安置
项目拟购置的各类信息化硬件设备。公司根据项目拟购置硬件设备的类型和数量,计划建设机房1500.00㎡。本次募投项目拟购置存储与计算设备、网络设备、安全设备合计11038.00万元,上述设备均属于电子信息化设备,运行环境需要较为严苛的温度、湿度、空气洁净度等,拟使用面积与本次募投项目建设计划相匹配。
2、测试实验室和城市大脑体验馆。本项目拟在中国智谷富春园区 A1#幢第
5、7、8层建设交通通信与信号控制虚拟仿真实验室、电磁兼容实验室、智能硬
件实验室和软件测试实验室4个测试实验室及城市大脑体验馆,用以满足本项目在研究、开发和产品持续迭代时所必需的实验、测试和场景模拟需求。公司根据项目研发团队、预计未来的项目收入规模,拟规划1800.00㎡场地用于测试实验室和城市大脑体验馆的建设,拟使用面积与本次募投项目建设计划相匹配。
本项目所涉及的感知设备、控制设备、边缘计算设备等终端硬件由于长期暴
露在自然环境中,故需要进行测试,一方面保障其耐候性,一方面保障其运行时产生的电磁辐射不会对周遭环境造成负面影响。因此,本项目将建设包括交通通信与信号控制虚拟仿真实验室、电磁兼容实验室、智能硬件实验室和软件测试实
验室等在内的研发、测试场所,从而可以模拟强电磁干扰、气候潮湿、高温震动等恶劣环境对产品的各项指标影响,并测试其在运行期间的各项电磁性能指标。
由于本项目是以软件驱动的整体解决方案,需要通过实景呈现的方式让客户直观感受到本次募投项目产品与公司以往产品以及同类竞品的差异,故本项目还将建设城市大脑体验馆,展示交通治理、基层治理等领域最新研发成果,利用数字孪
18生、虚拟现实等技术,提供未来城市、未来交通、未来社区场景下的高科技互动体验。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用房用地符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2、“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智慧医院项目”的实际情况“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智慧医院项目”的投资包括建设投资(设备购置费和软件购置费),研发投入和铺底流动资金,不涉及场地购建、装修等费用,不存在涉及新建或在建实体医疗机构和互联网医院的情形。
“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智慧医院项目”实施地点为公司目前办公地址 A1#幢8层,主要用于满足研发人员的办公需求,对场地环境的要求相较“‘城市大脑’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及实施项目”较低,目前各项环境指标符合项目的实施要求。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仅“‘城市大脑’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及实施项目”涉及因建设机房、测试实验室和体验馆需要对相关场地进行装修,其中拟建机房使用面积约1500.00㎡,拟建测试实验室和体验馆使用面积约1800.00㎡,合计拟使用面积约3300.00㎡。除此之外,公司目前办公楼能够满足本次募投项目所需研发人员的办公需求。上述拟使用面积符合募投建设的实际需求,且不存在涉及新建或在建实体医疗机构和互联网医院的情形。
本次募投项目用房、用地均已经落实,主要用作机房、测试实验室、城市大脑体验馆和研发人员办公使用,与互联网医院无关,亦不会作为医疗机构使用,不存在新增房产土地,符合募投项目实际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和律师主要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2、针对本次募投项目及公司现有业务情况,访谈研发负责人、业务负责人等;
3、针对本次募投项目是否获取订单或意向合同、公司各业务板块主要内容
等访谈业务负责人、研发负责人等;
194、访谈智谷创业园的相关负责人;现场查看本次募投项目实施的地点;
5、查阅《中国智谷·富春园区预转让协议》及相关支付凭证;智谷创业园
取得的与本次募投项目相关的不动产权证书;发行人关联交易相关公告;
6、获取并查阅了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富阳区税务分局出具的确认文件、富
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情况说明》、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富
阳分出具的《情况说明》;
7、查阅“城市大脑”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及实施项目和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
的智慧医院项目备案企业投资备案通知书;
8、发行人的主要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9、查阅了发行人募投项目取得的全部备案及许可;
10、查阅了互联网医院资质相关法律法规。
五、中介机构核查结论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律师认为:
1、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在客户类型、市场分布和盈利模式上没有
本质区别,在产品服务、技术应用上是对公司现有业务和交付产品的改进和升级,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范畴;其核心技术主要是对物联网、大数据及人工智能的运用及二次开发;主要产品为一体化系统综合解决方案;公司以项目建
设和整体解决方案、软硬件销售和运营服务等运营方式,向用户提供解决方案并构建硬件和软件应用平台,以收取项目合同款、软硬件产品销售款项、数据治理与数据运营服务等方式获取相关收入;主要客户为市区县政府或大数据局、乡镇
/街道、交管城建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具有较大经营规模的医院集团、医联体等大型医疗机构;
2、本次募投项目已取得项目实施全部资质许可,不存在未批先建、无证经
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3、本次募投项目用房用地已经落实,主要用作机房、测试实验室、城市大脑体验馆和研发人员办公使用;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范围中不存在“综合医院”、“医疗服务”、“诊所服务”等营业范围,亦不需要取得《医疗机构执
20业许可证》,且不存在实际经营或者在建的实体医疗机构或医院。同时,本次募
投项目建设内容未涉及建设互联网医院相关业务,无需办理互联网医院资质。不存在新增房产土地,符合募投项目实际情况。
21(本页无正文,为《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之回复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法定代表人:
韩振兴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22(本页无正文,为《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之回复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孙晓刚盛苑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23保荐机构董事长声明本人已认真阅读《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之回复报告》的全部内容,了解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董事长:
王洪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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