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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国安:关于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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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国安:关于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资深小散 发表于 2023-2-16 00:00:00 浏览:  721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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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ST 国安 公告编号:2023-10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
的公告
北京国安广视网络有限公司管理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
国安广视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广视”)破产清算事项已披露的公告如
下表所示:
披露日期公告名称公告编号
2021年9月25日关于控股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2021-62
2021年10月18日关于控股子公司再次被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2021-65
2021年12月23日关于控股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2021-75
2022年3月9日关于控股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2022-08
2022年11月2日关于控股子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的公告2022-60
2022年12月6日关于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进展的公告2022-73近日,公司收到国安广视管理人公告文件,获悉国安广视破产清算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召开并表决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0月24日作出(2022)京01破申698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北京东方广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北京国安广视网络有限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2年11月30日作出(2022)京01破280号决定书,指定北京颐合中鸿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依法开展破产清算工作,并于2023年2月2日下午2点30分通过钉钉网络平台召开北京国安广视网络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由于本案债务人资料尚未完全移交管理人,管理人暂无法确定部分普通债权。鉴于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予以确定临时表决权额后,参会的债权人可使用临时债权额在北京国安广视网络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行使表决权之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一条之规定,管理人提请参会债权人对《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关于北京国安广视网络有限公司财产管理方案的报告》、《关于北京国安广视网络有限公司审计机构方案的报告》、《北京国安广视网络有限公司财产处置及变价方案》和《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的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方案》进行表决。为保证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管理人规定本次投票表决时间截至2023年2月13日下午17点。截至本公告之日,以上需表决的报告经参会债权人投票表决均已通过。
二、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
1、《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表决结果
截至2023年1月30日,已向管理人完成债权申报的普通债权人共计42人,普通债权申报金额共计2511792073.58元人民币,其中管理人确认普通债权金额为216061820.10元,待确认金额为2279681157.20元,不予确认金额为807897.94元;北京国安广视网络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参会的债权人
数共计43人,参会债权人表决权及临时表决权额共计3991091334.28元人民币。
截至2023年2月13日下午17点,已完成投票的普通债权人共计42人,其中:
赞成票共计4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及临时表决权的债权人总人数的93%,其所代表的表决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99%。
弃权票共计2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及临时表决权的债权人总人数的5%,其所代表的表决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的决议经出席会议的债权人投票表决通过。
2、《关于北京国安广视网络有限公司财产管理方案的报告》表决结果
截至2023年1月30日,已向管理人完成债权申报的普通债权人共计42人,普通债权申报金额共计2511792073.58元人民币,其中管理人确认普通债权金额为216061820.10元,待确认金额为2279681157.20元,不予确认金额为807897.94元;北京国安广视网络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参会的债权人数共计43人,参会债权人表决权及临时表决权额共计3991091334.28元人民币。
截至2023年2月13日下午17点,已完成投票的普通债权人共计42人,其中:
赞成票共计42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及临时表决权的债权人总人数的98%,其所代表的表决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关于北京国安广视网络有限公司财产管理方案的报告》的决议经出席会议的债权人投票表决通过。
3、《关于北京国安广视网络有限公司审计机构方案的报告》表决结果
截至2023年1月30日,已向管理人完成债权申报的普通债权人共计42人,普通债权申报金额共计2511792073.58元人民币,其中管理人确认普通债权金额为216061820.10元,待确认金额为2279681157.20元,不予确认金额为807897.94元;北京国安广视网络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参会的债权人
数共计43人,参会债权人表决权及临时表决权额共计3991091334.28元人民币。
截至2023年2月13日下午17点,已完成投票的普通债权人共计42人,其中:
赞成票共计42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及临时表决权的债权人总人数的98%,其所代表的表决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关于北京国安广视网络有限公司财产管理方案的报告》的决议经出席会议的债权人投票表决通过。
4、《北京国安广视网络有限公司财产处置及变价方案》表决结果
截至2023年1月30日,已向管理人完成债权申报的普通债权人共计42人,普通债权申报金额共计2511792073.58元人民币,其中管理人确认普通债权金额为216061820.10元,待确认金额为2279681157.20元,不予确认金额为807897.94元;北京国安广视网络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参会的债权人
数共计43人,参会债权人表决权及临时表决权额共计3991091334.28元人民币。
截至2023年2月13日下午17点,已完成投票的普通债权人共计42人,其中:
赞成票共计4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及临时表决权的债权人总人数的93%,其所代表的表决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91%。
反对票共计2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及临时表决权的债权人总人数的5%,其所代表的表决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9%。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关于北京国安广视网络有限公司财产管理方案的报告》的决议经出席会议的债权人投票表决通过。
5、《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的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方案》表决结果
截至2023年1月30日,已向管理人完成债权申报的普通债权人共计42人,普通债权申报金额共计2511792073.58元人民币,其中管理人确认普通债权金额为216061820.10元,待确认金额为2279681157.20元,不予确认金额为807897.94元;北京国安广视网络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参会的债权人
数共计43人,参会债权人表决权及临时表决权额共计3991091334.28元人民币。
截至2023年2月13日下午17点,已完成投票的普通债权人共计42人,其中:
赞成票共计42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及临时表决权的债权人总人数的98%,其所代表的表决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的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方案》的决议经出席会议的债权人投票表决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认为北京国安广视网络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请求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北京国安广视网络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三、对公司的影响
1、自北京市一中院指定管理人接管之日起,国安广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经初步测算,国安广视破产清算事项对公司合并层面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影响额约为-0.8亿元,对合并层面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额约为-0.6亿元。测算过程参见《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2022-67)。
因国安广视破产清算结果尚具有不确定性,该事项对公司财务指标造成的上述影响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与最终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差异,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该事项的实际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影响以其破产清算执行结果和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3、为了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依法申报相关债权
并保持与法院、管理人等相关方的有效沟通,积极跟进债权回收等相关工作。
四、风险提示
国安广视破产清算对公司的最终影响将依据破产清算结果确定,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北京国安广视网络有限公司管理人公告文件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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