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489|回复: 0

金盾股份:关于周伟洪所持公司股份进入司法拍卖程序的补充公告

[复制链接]

金盾股份:关于周伟洪所持公司股份进入司法拍卖程序的补充公告

枫叶 发表于 2023-2-15 00:00:00 浏览:  489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证券代码:300411证券简称:金盾股份公告编号:2023-005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周伟洪所持公司股份进入司法拍卖程序的
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14日披
露了《关于周伟洪所持公司股份进入司法拍卖程序的公告》,为保障投资者充分了解相关信息,现对周伟洪业绩承诺履行情况补充说明如下:
一、业绩承诺基本情况根据公司与周伟洪签订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补偿协议》(以下简称“《盈利补偿协议》”),周伟洪承诺:“在江阴市中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强科技”)利润承诺期(即2016-2020年度)应实现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不低于3500.00万元、7000.00万元、9450.00万元、12757.50万元、17222.63万元,即:首个考核期间(即2016-2018年度)的期间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为不低于19950.00万元;第二个考核期间(即
2019-2020年度)的期间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为不低于29980.13万元。”
2016-2020年度,中强科技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分别为4121.51万元、4196.83万元、-2191.72万元、-3430.89万元和-2848.72万元,中强科技在两个考核期内均未完成业绩承诺。根据《盈利补偿协议》,周伟洪在首个考核期应以现金补偿72754.60万元,该期间补偿金额应在
2019年6月12日之前履行完毕;周伟洪在第二个考核期应以现金补偿126993.20万元,该期间补偿金额应在2021年6月11日之前履行完毕;若周伟洪分别在上述时点前未以现金方式进行足额补偿的,不足部分应由周伟洪以等值的公司股份进行补偿,由公司以1元的价格进行回购并注销[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30日、2021年6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江阴市中强科技有限公司未完成2018年度业绩承诺说明、补偿方案及致歉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8)、《关于中强科技业绩承诺补偿暨定向回购应补偿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8)]。
二、业绩补偿履行情况
2019年7月11日,公司先行回购注销了周伟洪持有的公司股份18020348股,该部分股份按照2019年6月13日的股票交易收盘价(8.79元/股)计算,价值为人民币158398858.92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1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9-078)]。
截至目前,周伟洪尚未支付首个考核期剩余业绩补偿款56914.71万元和第二个考核期业绩补偿款126993.20万元。
三、其他相关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承诺人作出股份限售等承诺的,其所持股份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原因发生非交易过户的,受让方应当遵守原股东作出的相关承诺。因此,周伟洪对其所持有公司股份做出的相关承诺由受让方继续遵守。
因周伟洪未履行完毕业绩补偿责任,本次拍卖的37169200股公司股份依照相关规定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存在无法解除限售的风险,敬请意向竞拍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五日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5-5-31 00:04 , Processed in 1.489094 second(s), 53 queries .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