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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有关规定,2022年度,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作用。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2022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成员为许敏、陈凯先和吴云,其中许敏和陈凯先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许敏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具体情况如下:
2022年3月2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将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2年4月11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
2022年8月1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
2022年10月9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2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主要工作情况2022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围绕公司年度
审计相关工作、定期报告编制、内部控制规范实施情况等重点事项开展工作,在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议期间,公司审计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确保公司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和完整,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管理水平的提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全程监督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工作1、在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开始前,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要求,审阅了公司财务部门编制的2021年度财务报表,并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经营情况的汇报。
2、在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审计委员会会同独立董事参加了
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会上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汇报了2021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及关于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并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了审计工作计划。
3、审计工作小组进场审计后,审计委员会召开了一次无管理层参加的与会
计师事务所的单独沟通会议。审计委员会在审计期间,认真履行监督和核查职能,要求年审会计师及时将审计工作的最新进展情况告知审计委员会,并按照审计计划继续推进,及时完成审计工作。
4、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了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会同独立董事就初
审意见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沟通,详细了解年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同意以此财务报表为基础编制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提交董事会审核。同时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按照总体审计计划尽快完成审计工作,以保证公司如期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
5、会计师事务所按照总体审计计划完成审计报告定稿后,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将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建议公司董事会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一年,审计费用根据审计工作量由双方协商确定。(二)审议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了4次会议,分别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和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进行了审议,在充分了解和把握公司发展的宏观经济、产业环境以及各项业务开展情况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财务会计方面的专业作用,对公司定期报告编制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为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公司发展情况提供保障。
独立董事许敏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条件,能够胜任岗位职责的要求。
(三)其他工作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完成常规工作的基础上,及时了解公
司执行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各项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规章制度制定、执行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分阶段对内控体系建设的成果进行验收和检验等,认为公司内控制度的制定科学、合理、执行有效。
四、总体评价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对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等重点方面进行监督,恪尽职守、积极有效的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确保了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合规,切实维护了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许敏、陈凯先、吴云
2023年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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