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和《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进行了核查:
(一)监事会对《激励计划(草案)》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包括:(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
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
实行股权激励的;(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
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本次激励对象未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本次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3、《激励计划(草案)》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归属安排(包括授予数量、授予日、授予价格、归属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5、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
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文件制定的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审议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与,公司不存在摊派、强行
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4、监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名单进行了核实,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
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其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不存在向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5、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使
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的结合,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薪酬激励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企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行本激励计划以及本员工持股计划,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2月17日 |
|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