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534|回复: 0

铜陵有色: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的说明

[复制链接]

铜陵有色: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的说明

雨过天晴 发表于 2023-2-23 00:00:00 浏览:  534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
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向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中铁建铜冠投资有限公司7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经核查,本次重组涉及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六条规定的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组相
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亦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因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做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特此说明。(本页无正文,为《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之签章
页)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2日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5-5-5 15:46 , Processed in 0.760196 second(s), 48 queries .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