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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
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向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中铁建铜冠投资有限公司7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经核查,本次重组涉及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六条规定的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组相
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亦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因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做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特此说明。(本页无正文,为《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之签章
页)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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