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575|回复: 0

艾力斯: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投资明细金额的核查意见

[复制链接]

艾力斯: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投资明细金额的核查意见

再回首 发表于 2023-3-1 00:00:00 浏览:  575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投资明细金额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为上海艾
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艾力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艾力斯调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投资明细金额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59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7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457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3254.96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42986.71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1月25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1031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已经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根据《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金额调整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投资新药研发项目的公告》(2021-1009)及《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1-010)、《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2-014),公司依生产经营需要,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
项目:
单位:万元编号项目名称预计总投资额拟投入募集资金
1新药研发项目90762.0990762.09
2总部及研发基地项目55597.5649797.55
3营销网络建设项目12727.0612727.06
4信息化建设项目2786.002786.00
5药物研究分析检测中心项目8666.948666.94
6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5600.0025600.00
合计196139.65190339.64
三、本次调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投资明细金额的基本情况
随着公司营销网络建设工作的持续推进,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投资明细金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变。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营销网络建设内容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
营销网点投入1558.54509.11
网点场地租赁费用1072.80406.64
办公设备购置133.044.81
装修费用352.7097.66
学术推广投入11168.5212217.95
专家研讨会801.00980.23
产品上市会议1800.001057.19
区域产品上市会2912.522912.52
学术会议4200.006063.88.患者教育975.0074.13
其他480.001130.00
总计12727.0612727.06
2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对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投资明细金额进行调整有利于公司的商业化推广,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本次调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投资明细金额未改变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及募集资金使用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五、本次调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投资明细金额履行的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投资明细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投资明细金额进行调整。
(二)监事会意见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投资明细金额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投资明细金额有利于公司的商业化推广,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投资明细金额。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投资明细金额有利于公司的商业化推广,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调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投资明细金额。
3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投资明细金额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投资明细金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投资明细金额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沁褚晓佳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5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5-5-19 10:37 , Processed in 0.149416 second(s), 50 queries .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