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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亚光科技
股票代码:30012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浙江省海宁经济开发区双联路129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3年3月2日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3
释义....................................................4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5
二、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
的情况...................................................5
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6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6
二、未来12个月持股计划..........................................6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变动情况.....................................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
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7
第四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8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9
第六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0
第七节备查文件...........................................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光科技”、“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亚光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诺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释义除非另有所指或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亚光科技、上市公司指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通股份指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指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股份减持,导致其在公司股份权益发生变动的行为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指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万元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营业执照注册号 91330000710969078C企业名称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浙江省海宁市盐官镇建设路1号主要办公地点浙江省海宁经济开发区双联路129号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法定代表人潘正强
注册资本123343.4416万元成立日期1999年2月10日经营期限1999年2月10日至长期
磁性材料、电子元件、机械设备的生产、销售及技术开发,蓝宝石晶体材料、压电晶体材料的生产、加工及销售,太阳能光伏发电,实业经营范围投资,经营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天通股份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长期居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姓名性别职务国籍住地或者地区居留权郑晓彬男董事长中国上海否潘正强男副董事长兼总裁中国海宁否潘建清男董事中国海宁否叶时金男董事中国海宁否钱凯男独立董事中国杭州否潘峰男独立董事中国北京否龚里男独立董事中国上海是
二、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
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业务经营发展需要,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导致其持股比例减少至5%以下。
二、未来12个月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无增持公司股份安排。
公司于2023年2月6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天通股份计划在履行减持股份预披露义务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计划尚未实施完毕。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天通股份持有公司69489205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90%,为5%以上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后,天通股份持有公司503779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999994%,为5%以下股东。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变动期间变动方式变动数量变动比例
2020.11.12-2023.3.2集中竞价减持19111305股1.9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变动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份性质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无限售条件股份694892056.90%503779004.999994%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第四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第六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潘正强
2023年3月2日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办公地点,供投资者查阅。(本页无正文,系《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信息披露义务人: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潘正强
2023年3月2日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湖南省沅江游艇工业上市公司名称上市公司所在地限公司园股票简称亚光科技股票代码300123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省海宁市盐官镇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司注册地建设路1号
增加□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有□无√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有无一致行动人化
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是□否√是否为上市公司是□否√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
持股数量:69489205股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6.90%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变动后持股数量:50377900股;变动后持股比例:4.999994%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
变动数量:19111305股;变动比例:1.90%份数量及变动比例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时间:2020年11月12日-2023年3月2日
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式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
是□否□不适用√
源是√否□公司于2023年2月6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减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天通股份计划在履行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
减持股份预披露义务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持
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是□否√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不适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
是□否□不适用□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是□否□不适用□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
是□否□不适用□得批准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不适用□(本页无正文,系《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潘正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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