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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安科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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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安科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stock 发表于 2023-3-14 00:00:00 浏览:  690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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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523证券简称:辰安科技公告编号:2023-007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没有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3月14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3月14日(星期二)。
其中: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3年3月14日(星期二)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互联网投票时间:2023年3月14日(星期二)上午9:15至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3号院1号楼公司一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郑家升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9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60567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887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共
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34596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812%。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代理人)共8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725971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061%。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或代理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5196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920%。
5、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包括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57971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7763%;反对2596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22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926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7.2726%;反对2596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2.72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该议案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杨、安旭东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的资格和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
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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