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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日: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特定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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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日: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特定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公告

小韭菜 发表于 2023-3-13 00:00:00 浏览:  575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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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13证券简称:浙江东日公告编号:2023-024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特定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特定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截至预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41143.12万股。控股股东温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20280.78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9.29%。
本次发行,温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认购金额不低于5000.00万元,假定本次发行股票全部由其认购,则发行完成后,温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2623.72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0.99%。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且温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已承诺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其在本次发行
1中认购的股份,拟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温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收购要约。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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