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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38证券简称:双鹭药业公告编号:2023-005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
可交债换股及减持导致持股比例变动超过5%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第二大股东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第二大股东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由22.39%减少至
15.89%。
一、公司第二大股东持股变动的基本情况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鹭药业”、“公司”)近日收到第二大股东新乡
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乡白鹭”)《关于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第二大股东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由22.39%减少至15.89%,权益变动说明如下:
新乡白鹭因自身资金需要,自2010年9月1日至2023年3月9日: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所持双鹭药业股份15148936股(实际数量,未考虑股权变动影响),占双鹭药业目前总股本的
1.47%。考虑分红转增、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股本变动影响的后复权数约为25605941股,占目
前总股本的2.49%;
2020年1月21日发行了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20新鹭 E1,债券代码:117158),截至 2022年 11月 18日,新乡白鹭以可交换债券换股方式减少所持双鹭药业股份41140989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4.00%。公司曾于2021年
6月30日披露了《第二大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进展暨换股导致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由于可交换债券换股导致公司第二大股东新乡白鹭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由18.02%减少至17.00%。
截至目前,新乡白鹭自2010年9月1日至2023年3月9日: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所持双鹭药业股份15148936股(实际数量,未考虑股权变动影响),占双鹭药业目前总股本的1.47%。
考虑分红转增、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股本变动影响的后复权数约为25605941股,占目前总股本的2.49%;2021年1月9日至2022年11月18日,新乡白鹭以可交换债券换股方式减少所持双鹭药业股份41140989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4.00%,以上合计变化导致公司第二大股东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由22.39%减少至15.89%,持股比例变动超过5%。
二、第二大股东股份变动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住所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长路南侧
权益变动时间2020年9月1日-2023年3月9日股票简称双鹭药业股票代码002038
变动类型增加□减少□一致行动人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 股等)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股 56289925 5.47
合计562899255.47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可交换债券持有人换股)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份性质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5638754022.3916324495015.89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638754022.3916324495015.89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是□否√□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是□否√□决权的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5.关于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数据以2010年9月1日公司总股本251880000股计算。如以2022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
1027350000股计算,持股数量为230023665股。持股比例变动包括公司股权激励行权和股份回购等影响。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持股变动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2、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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