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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希望:关于控股股东拟非公开发行2023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办理完成持有股份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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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希望:关于控股股东拟非公开发行2023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办理完成持有股份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

资深小散 发表于 2023-3-18 00:00:00 浏览:  911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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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76证券简称:新希望公告编号:2023-19
债券代码:127015,127049债券简称:希望转债,希望转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非公开发行2023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办理完成持有股份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希望”)控股
股东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集团”)拟以其持有的
公司部分 A 股股票为标的(以下简称“标的股票”)用于发行“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可交换债券”)。本次发行可交换债券事项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关于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22〕
629号】。
2023年3月17日,公司收到新希望集团的通知,新希望集团已
于2023年3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标的股票的担保及信托登记,将6358164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01%)新希望股票划入“新希望-德邦证券-23 新望 E1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专户受托管理人为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证券”),股票信托登记期限为本期可交换债券存续期。在上
1述可交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新希望集团委托德邦证券作为受托管理人,按照新希望集团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但不得损害本期可交换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本次担保及信托登记完成后,新希望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94063288股(不含担保及信托专户持有股份),持股比例为10.89%;
新希望集团通过控股子公司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28957185股,持股比例为29.28%;“新希望-德邦证券-23希望 E1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持有公司股份 635816404 股,持股比例为14.01%。本次担保信托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构成要约收购。
公司将关注新希望集团本期可交换债券的发行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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