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向河北大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
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河北大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向大河材料增资,有利于公司依托大河材料打造铁基及钒钛新材料原创技术策源地和应用创新平台,为公司产品研发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交易价格依据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的审计及评估结果确定,定价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社会公众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张玉柱苍大强高栋章马莉
2023年3月20日 |
|
|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