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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我们对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充分了解,认真审阅了相
关资料。公司本次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交易
各方均遵循了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影响公司独立性。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郭龙华、毕嘉露、卢红亮
2023年3月16日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就所
郭龙华
2023年3月16日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毕嘉露
2023年3月10日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卢红亮
2023年3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