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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星医药:复星医药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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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星医药:复星医药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菇娘天生傲骨 发表于 2023-3-28 00:00:00 浏览:  466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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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96股票简称:复星医药编号:临2023-035
债券代码:143422债券简称:18复药01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相关规定,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医药”或“本公司”)就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0年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334号)核准,本公司于中国境内非公开发行股票。截至
2010年5月4日,本公司已完成非公开发行3182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
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0.60元(以下简称“2010年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5549.20万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净筹得募集资金人民币63539.20万元。截至2010年4月19日,募集资金已存入专项账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2010年非公开发行A股募投项目已使用专项账户资金人民币64283.52万元(包括募集资金及专项账户利息收入等)。报告期内(即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下同),本公司已将专项账户节余资金合计人民币
672.09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0年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的银行专户均已销户。
1(二)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01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106756666股境内上市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837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为人民币445619.87万元。截至2022年7月21日,募集资金已存入专项账户。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0469139_B01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净额已使用人民币302714.7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42905.17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
除经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批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35040.68万元外,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8258.36万元(包括专户利息收入人民币271.74万元及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22.13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了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制订有《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一)2010年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发展”)、
江苏万邦生化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万邦”)、桂林南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林南药”)、上海复星长征医学科学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复星诊断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长征”)分别于招商银行上海分行江湾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云龙湖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桂林分行象
山支行、交通银行上海分行闸北支行(以下合称“2010年专户银行”)开立了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并将募集资金存入了专项账户管理。
2010年5月10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产业发展、江苏万邦、桂林南药、复星
长征与2010年专户银行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
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5年4月,本公司拟实施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2015年7月,本公司分别与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2银证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证券”)签订了《保荐协议》,
聘请瑞银证券、德邦证券担任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的联合保荐机构,并由瑞银证券及德邦证券承接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A股的持续督导工作。2015年9月7日,本公司以及产业发展、江苏万邦、桂林南药与2010年专户银行以及瑞银证券、德邦证券签订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0年非公开发行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部分)》。
2020年11月,本公司拟实施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为此,2021年2月本公司
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签订了《保荐协议》,聘请中金公司担任该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的保荐机构,并由中金公司承接本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A股的持续督导工作。2021年3月25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产业发展、桂林南药与2010年专户银行以及中金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前述三方监管协议均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A股所涉募投项目均已实施完毕,且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报告期内,专项账户节余资金已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专项账户均已销户。
(二)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及负责 2022年非公开发行 A股募投项目实施的控股子公司在内的
2022年非公开发行 A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下合称“2022年募投实施主体”)
已分别于相关商业银行(以下合称“2022年专户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且截至2022年7月28日,2022年募投实施主体已与保荐机构中金公司、相关2022年专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2022年监管协议》”)。《2022年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2022年监管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本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股募集资金在 2022年专户银行的存储情况如下:
3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序号开户单位开户行银行账号账户余额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001278629300188122245.04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长宁支行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67700769616.52
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江苏万邦生化医药集团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3111100788013000019801452.37
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徐州分行锦州奥鸿药业有限责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07080043192000878023153.75
公司锦州松山支行江苏星诺医药科技有限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5111500788018000007451539.83
公司公司徐州分行
复星医药(徐州)有限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6111100788011000019811850.85
公司公司徐州分行
合计8258.36
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的差异系*专户利息收入人民币
271.74万元以及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22.13万元*尚有人民币135040.68万元闲置募集
资金处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状态。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0年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2010年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人民币0.06万元。
鉴于本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A股所涉募投项目均已实施完毕,且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报告期内,本公司已将专项账户节余资金合计人民币672.09万元(包括募集资金节余人民币331.70万元、利息收入余额人民币294.48万元以及产业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桂林南药的增资款人民币43.8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相关专项账户均已销户。
有关2010年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本年度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置换2010年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的情况。
3、用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使用2010年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4、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亦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二)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1、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人民币302714.70万元。
有关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本年度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8月1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2102.80万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截至2022年7月31日本集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2022年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2)专字第60469139_B06号《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专项鉴证报告》。独立非执行董事、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均就本次置换出具了同意意见。2022年8月1日,本公司完成了上述置换。
3、用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合本集团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需求,根据相关规定,经2022年8月1日召开的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2022年募投实施主体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将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均就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流出具了同意意见。
报告期内,2022年募投实施主体已使用人民币147199.08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前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中,尚有人民币135040.68万元处于暂时补流中未归还。
54、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亦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0年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012年1月12日,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本公司将“重组人胰岛素产业化(原料+制剂)项目”变更为“重组人胰岛素及类似物产业化(原料+制剂)项目”,新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51076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投资人民币37147万元、其余投资人民币13929万元由本项目实施主体江苏万邦自筹。由于新投资项目与原拟投资项目中的部分建设内容相同,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实际变更金额为人民币22186.21万元,变更金额占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59.73%。该议案已经本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本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信息披露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和《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说明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本说明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6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
论性意见2023年3月27日,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及《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如实反映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中金公司认为: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以及《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7附表1:
2010 年非公开发行 A股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65549.2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0.0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2186.21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4283.5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33.85%截至期末截至期末是否募集资金调整后截至期末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投入进度项目达到项目可行性是否本年度本年实现的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承诺投资募集资金承诺投入累计投入与承诺投入金额(%)预定可使用是否发生变更投入金额效益预计
总额(1)投资总额金额(2)金额(3)的差额(5)=状态日期重大变化效益
(4)=(3)-(2)(3)/(1)重组人胰岛素产
是38218.79是
业化(原料+制37147.0037147.00不适用-不适用100%2021年12月1769.45否(注1)(注2)(注3)剂)项目青蒿琥酯高技术是
否18958.80不适用不适用0.0618627.16不适用98%2014年3月112215.42否
产业化示范项目(注4)
体外诊断产品生7437.57是
否7433.40不适用7433.40--100%2011年12月117634.05否
产基地项目(注5)(注6)
合计63539.200.0664283.52
注1:2012年1月,本公司将“重组人胰岛素产业化(原料+制剂)项目”变更为“重组人胰岛素及类似物产业化(原料+制剂)项目”,详见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注2:累计投入金额包括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人民币1066.79万元和产业发展以自有资金投入的增资款人民币5.00万元。
注3:重组人胰岛素及类似物产业化(原料+制剂)项目承诺达产后平均每年可产生营业收入人民币106560万元,2022年为项目投产第一年,达到投产后的预计效益。
注4:青蒿琥酯高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承诺项目达产后平均每年可产生营业收入人民币34148.78万元,2022年为项目投产第九年,达到投产后的预计效益。
注5:累计投入金额包括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人民币4.17万元。
注6:体外诊断产品生产基地项目承诺项目达产后平均每年可产生营业收入人民币29725.77万元,2022年为项目投产第十一年,达到投产后的预计效益。附表1(续):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不适用(分具体募投项目)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无。
况说明
经2010年8月17日召开的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提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128731061.11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截至2010年7月15日止的先期投入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0)专字第 60469139_B03 号《青蒿琥酯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等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情况专项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也对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出具了意见。2010年8月18日,本公司完成了上述置换。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控股子公司桂林南药实施的青蒿琥酯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
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金额为人民币83256998.61元,控股子公司江苏万邦实施的重组人胰岛素产业化(原料+制剂)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金额为人民币11212594.50元,控股子公司复星长征实施的体外诊断产品生产基地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金额为人民币34261468.00元,上述合计人民币128731061.11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使用 201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募集资金节余及形成原因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专户节余资金人民币672.09万元已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均已销户。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无。附表2: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股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48378.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02714.7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02714.7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截至期末截至期末是否募集资金调整后截至期末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投入进度项目达到项目可行性是否本年度本年实现的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承诺投资募集资金承诺投入累计投入与承诺投入金额(%)预定可使用注是否发生变更投入金额效益预计
总额(1)投资总额金额(2)金额(3)的差额(5)=状态日期重大变化效益
(4)=(3)-(2)(3)/(1)
创新药物临床、
许可引进及产品否187448.00不适用不适用98362.5598362.5598362.5552.47%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上市相关准备原料药及制剂集
否134930.00不适用不适用81110.2881110.2881110.2860.11%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约化综合性基地
补充流动资金否123241.87不适用不适用123241.87123241.87123241.87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合计445619.87302714.70302714.70302714.70附表2(续):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不适用。
(分具体募投项目)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无。
况说明2022年8月1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2102.80万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对截至2022年7月31日本集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2022年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2)专字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第 60469139_B06 号《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专项鉴证报告》。独立非执行董事、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均就本次置换出具了同意意见。2022年8月1日,本公司完成了上述置换。
经2022年8月1日召开的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募投实施主体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将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金用途的情形。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均就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流出具了同意意见。
报告期内,2022年募投实施主体已使用人民币147199.08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前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中,尚有人民币135040.68万元处于暂时补流中未归还。
募集资金节余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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