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469|回复: 0

陕西建工: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意见

[复制链接]

陕西建工: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意见

好运 发表于 2023-3-28 00:00:00 浏览:  469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书面意见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相关
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的意见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和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二、《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意见
1、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3月27日,该授予日的
设定符合《管理办法》、《试行办法》以及本次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本次授予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条件的规定。
2、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试行办法》以及本次激励计划规
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试行办法》以及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的条件,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试行办法》以及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禁止获授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情形。
5、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市场化长
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激发企业活力,促进业务增长,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以2023年3月27日为授予日,该授予日的设定符合《管理办法》、《试行办法》以及本次激励计划中关于授
予日的相关规定,向符合条件的531名激励对象授予937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28元/股。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28日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5-5-7 13:54 , Processed in 0.814898 second(s), 47 queries .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