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 000516
  • 国际医学
  • 当前价格5.20↑
  • 今开5.18↑
  • 昨收5.17
  • 最高5.21↑
  • 最低5.12↓
  • 买一5.19↑
  • 卖一5.20↑
  • 成交量15.95万手
  • 成交金额82.44百万元<
查看: 583|回复: 0

雪浪环境:关于签署《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的公告

[复制链接]

雪浪环境:关于签署《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的公告

万家灯火 发表于 2023-3-27 00:00:00 浏览:  58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证券代码:300385证券简称:雪浪环境公告编号:2023-016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1、基本情况
根据经开区太湖街道城镇建设发展规划,因双新工业园(和风路北)项目建设,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太湖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太湖街道办事处”)需征收公司位于经开区太湖街道和风路的土地。经过友好协商,公司与太湖街道办事处就相关拆迁补偿事宜达成了一致意见,征收补偿费用合计为人民币31981458元。
2、董事会审议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议通过后,公司与太湖街道办事处签署了《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机构名称: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太湖街道办事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20211014031000R
机构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太湖街道周新东路58号
公司与上述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本次被征收的资产为公司坐落于无锡市经开区太湖街道双新经济园区的土地,地号4-025-056-082,土地使用证编号为锡滨国用(2011)第440号。截至
2023年2月末,本次交易标的的账面价值为1889505.25元(该数据未经审计)。
根据江苏诚和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公司本次被征收的土地、装璜及附属物评估总价为10644496元。以评估结果为参考,综合考虑当地政策经双方协商增加相关补贴、奖励等,确定本次拆迁补偿总金额为人民币31981458元。
上述标的资产所有人为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太湖街道办事处
乙方: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被征收标的甲方征收乙方坐落于无锡市经开区太湖街道和风路的土地。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和《无锡市国有土地上房屋评估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江苏诚和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被征收土地进行评估,土地评估价为
10242175元,装璜及附属物评估价为402321元,合计10644496元。
2、拆迁补偿总额本协议合计补偿总额31981458元(人民币:叁仟壹佰玖拾捌万壹仟肆佰伍拾捌元整)。
3、付款方式及期限
签订协议十五个工作日内交付总额30%,余款腾房交拆后一次性付清。
4、其他约定
乙方应于2023年4月19日前搬迁完毕,交甲方验收,并将土地权属证书交给甲方,办理注销手续。
5、违约责任
本协议订立后,征收当事人对本协议产生纠纷的,可以直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6、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总部及主要生产场地不在本次征收范围内,因此,本次拆迁事宜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通过本次土地征收,公司将收到土地补偿款31981458元,会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本次交易收到的款项将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现金流及发展公司业务。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交易基于公司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拆迁工作,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大局;该事项遵从政府定价且不存在关联交易情形;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
特此公告。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7日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5-5-19 19:12 , Processed in 0.470209 second(s), 47 queries .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