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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对中国民生银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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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对中国民生银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年轻就是财富 发表于 2023-3-28 00:00:00 浏览:  426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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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目录
1、专项审计报告
2、附表
委托单位: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021-23238888关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3)第1378号
(第一页,共二页)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审计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2022年12月31日的合
并及银行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合并及银行利润表、合并及银行股东权益变动表、合并及
银行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以下合称“财务报表”),并于2023年3月27日出具了报告号为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3)第10020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公允列报是民生银行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对后附的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民生银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
简称“情况表”)执行了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2号——业务办理(2023年2月修订)——第六号定期报告》的要求,民生银行编制了上述情况表。设计、执行和维护与编制和列报情况表有关的内部控制、采用适当的编制基础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民生银行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情况表作出结论。我们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我们是否发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情况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获取保证。在对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对情况表实施了包括核对、询问、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工作程序。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3)第1378号
(第二页,共二页)
根据我们的工作程序,我们没有发现后附由民生银行编制的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本报告仅作为民生银行披露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普华永道中天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闫琳
中国*上海市注册会计师
2023年3月27日张红蕾附表2
关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22年度
2022年度
占用方与上市上市公司2022年占用累计2022年度2022年期非经营性资金占资金占用方占用资金占用形成公司的关联关核算的会期初占用发生金额偿还累计末占用资占用性质用名称的利息原因
系计科目资金余额(不含利发生金额金余额
(如有)
息)现大股东及其附无无无无无无无无无非经营性属企业占用
小计///无无无无无//前大股东及其附无无无无无无无无无非经营性属企业占用
小计///无无无无无//
总计///无无无无无//
2022年度
2022年度
上市公司2022年往来累计2022年度2022年期其他关联资金往资金往来方往来方与上市往来资金往来形成核算的会期初往来发生金额偿还累计末往来资往来性质来名称公司的关系的利息原因计科目资金余额(不含利发生金额金余额(如有)
息)大股东及其附属无无无无无无无无无经营性往企业来上市公司的子公无无无无无无无无无非经营性司及其附属企业往来关联自然人无无无无无无无无无非经营性往来其他关联方及其无无无无无无无无无非经营性附属企业往来
总计///无无无无无//
注:本行作为上市商业银行,经营范围包括贷款及资金业务。本行向关联方发放的贷款和资金往来业务严格依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开展,不属于一般意义上的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范畴。有关本行与关联方的经营性往来,已在本行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附注十三、2关联交易中披露。本汇总表已于2023年3月27日获董事会批准。
高迎欣郑万春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副董事长、行长李彬殷绪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
(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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