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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普康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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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普康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新股淘沙 发表于 2023-4-1 00:00:00 浏览:  83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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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欧普
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普康视”或“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05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 5.00%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2594826.0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5.29元/股,股票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00元。
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3171409.54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人民币7386792.45元(不含税金额)后,公司实际收到保荐机构转入募集资金1495784617.0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6月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9102473.68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94068935.86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42594826.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1451474109.86元。该募集资金净
额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33490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实行专户存储,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22年7月5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8332.38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8332.38万元;(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4112.19万元。2022年度公司累计
使用募集资金12444.59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921.19万元,理财收益140.66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考虑利息收益以及理财收益后,募集资金余额为138024.16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共计
10185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36174.16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22年6月10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兴业合肥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中行合肥分行)、徽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徽行合肥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分行(以下简称广发合肥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民生合肥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招行合肥分行)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欧普康视在中行合肥分行、兴业合肥分行、民生合肥分行、徽行合肥分行、广发合肥分行、招行合肥分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存款账户(账号分别为499010100102092817、175267004573、522009093611000004、
9550880211379500230、635337146、551904016710999)。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
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年9月,公司的子公司欧普康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普投资)
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创新大道支行(以下简称招行创新大道支行)、中
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以下简称民生科技支行)、徽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徽行香樟大道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欧普投资在招行创新大道支行、民生科技支行、徽行香樟大道支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存款账户(账号分别为551905122510708、637508585、
225000230961000004)。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
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年9月,公司的子公司南京康视梦戴维视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康视)、常州梦视清眼视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梦视清)、苏州视
特舒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视特舒)、南京金象康视诊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金象康视)、合肥明瞳欧普眼视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明瞳)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行创新大道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南京康视、常州梦视清、苏州视特舒、南京金象康视、合肥明瞳在招行创新大道支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存款账户(账号分别为
551907959410901、551907975810801、551907996110501、551908013910505、
551907908510706)。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
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序号开户主体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截止日余额
1欧普康视兴业合肥分行4990101001020928173235.39
2欧普康视中行合肥分行175267004573614.67
3欧普康视徽行合肥分行52200909361100000423248.76
4欧普康视广发合肥分行95508802113795002303125.595欧普康视民生合肥分行635337146811.47
6欧普康视招行合肥分行551904016710999227.10
7欧普投资招行创新大道支行5519051225107084722.46
8欧普投资民生科技支行637508585-
9欧普投资徽行香樟大道支行225000230961000004-
10南京康视招行创新大道支行55190795941090129.48
11常州梦视清招行创新大道支行55190797581080182.02
12苏州视特舒招行创新大道支行55190799611050124.72
13南京金象康视招行创新大道支行55190801391050552.50
14合肥明瞳招行创新大道支行551907908510706-
合计---36174.16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参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社区化眼视光服务终端建设项目”的项目实施方式由原来的公司及子公司新建方式变更为公司及子公司独资新建、
合资新建、投资并购方式相结合,项目实施地点由安徽、江苏、湖北、山东、福建、陕西、广东、河南八个省份扩展至全国,变更实施方式及增加实施地点后能够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未实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向、项目基本实施内容和经济效益,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8332.38万元及已支付的不含税发行费用1715681.23元。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上述事项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2]33490号),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任一时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决议有效期内(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目前存放于公司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中,将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逐步投入。如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履行相应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需特别报告的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七、会计师对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发表意见为:“我们认为,欧普康视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欧普康视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八、保荐机构的核查过程和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访谈,查阅了内部审计报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会计师募集资金年度
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欧普康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
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附表1:
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本年度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149406.89募集资金总12444.59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总12444.5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额-是否已变截至期末投是否达项目可行性是募集资金承诺投资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累计项目达到预定可使本年度实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更项目(含本年度投入金额资进度(%)到预计否发生重大变
总额(1)投入金额(2)用状态日期现的效益部分变更)(3)=(2)/(1)效益化承诺投资项目
接触镜和配套产品产业化项目否41760.0041760.0010872.5810872.5826.042023年7月6日//否
社区化眼视光服务终端建设项目否162395.12107646.891572.011572.011.462026年5月31日//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204155.12149406.8912444.5912444.59////
超募资金投向-
无-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204155.12149406.8912444.5912444.59////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不适用
项目)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8月5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目实施地点由安徽、江苏、湖北、山东、福建、陕西、广东、河南八个省份扩展至全国。公告编号:2022-07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变更情况无
公司于2022年8月5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目实施方式由原来的公司及子公司新建方式变更为公司及子公司独资新建、合资新建、投资并购方式相结合。公告编号:2022-072。
公司于2022年7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使用募集资金8332.3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以上方案已实施完毕。上述事项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关于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2]33490号),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投项目尚未完工形成结余。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138024.1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36174.16万元(其中银行存款利息收入921.19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万元,理财收益140.66万元);期末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101850.00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无(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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