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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康佳A: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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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康佳A: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gold 发表于 2023-3-28 00:00:00 浏览:  787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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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的报告
在2022年的工作中,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孙盛典先生、刘坚先生、王曙光先生和邓春华女士严格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判断,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建议。刘坚先生、王曙光先生和邓春华女士在2022年年报审计工作中,认真听取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的汇报,及时与年审机构沟通,督促年报审计工作进展,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现将2022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具体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出席有关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参加公司董事局会议和股东大会,慎重审议公司董事局会议的各项提案,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重大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审核意见,运用专业知识对公司规范运作和长远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建议,维护了公司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一)出席董事局会议的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独立董事姓名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备注事局会议次数孙盛典9900王曙光141400邓春华141400
1刘坚5500
(二)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参加董事局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本年应参加董事局专亲自出席委托出缺席备注名称姓名门委员会会议次数次数席次数次数财务审计委邓春华8800员会王曙光8800孙盛典2200薪酬与考核王曙光5500委员会邓春华5500刘坚3300孙盛典3300提名委员会王曙光4400邓春华4400刘坚1100
注:董事局专门委员会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参见2022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第七点董事局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二、董事局会议的投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局会议的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三、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孙盛典先生出席了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四、独立董事向公司提出的建议及建议采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深入了解公司业务发展情况,技术研发和品牌建设进展,内部控制建设以及董事局会议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利用自己的专
2业知识对公司的发展和公司治理提出了有建设性的建议,例如:加快
公司 Micro LED 业务产业化进程,推动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关注公司现金流量等事项。公司认真采纳了独立董事的建议。
五、独立董事到公司办公和调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通过出席公司董事局会议和股东大会,以及不定期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
沟通等方式,了解公司的战略发展、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建设等方面的情况,为公司规范日常运作,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法人治理水平提出了客观意见。
六、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时间、事项、意见类型
1、时间:2022年1月7日
事项:关于审计工作安排等事项的说明。
意见:审阅了公司财务中心提交的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由公司
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安排》。
2、时间:2022年1月7日
事项: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见面会(进场审计前)情况。
意见:对相关问题与审计师进行了沟通,并要求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与财务审计委员会进行及时、充分的沟通。
3、时间:2022年1月7日
事项:独立董事与财务总监沟通情况。
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康佳财务部门2021年度作了大量的工作,认可公司2021年的财务工作。
4、时间:2022年2月11日
事项:关于深圳康佳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向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3意见:独立董事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局会议讨论。
5、时间:2022年2月21日
事项:关于按持股比例向毅康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专门意见。
意见:该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独立董事同意董事局的表决结果。
6、时间:2022年2月21日
事项:关于深圳康佳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向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专门意见。
意见: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独立董事同意董事局的表决结果。
7、时间:2022年2月22日
事项:关于公司拟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前认可意见。
意见:独立董事对公司拟终止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表示认可,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局会议讨论。
8、时间:2022年3月4日
事项:关于第九届董事局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意见:该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独立董事同意董事局的表决结果。
9、时间:2022年3月4日
事项:关于在挂牌转让四川城锐房地产有限公司31%股权后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专门意见。
意见:独立董事认为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独立董事同意董事局的表决结果。
10、时间:2022年3月4日
4事项: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专门意见。
意见:该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独立董事同意董事局的表决结果。
11、时间:2022年3月15日
事项: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情况。
意见: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2021年年度报告的初步审计意见之后,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沟通。
12、时间:2022年3月18日
事项: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声明。
意见:独立董事认为交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符合公司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局会议讨论。
13、时间:2022年3月18日
事项: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事前认可声明。
意见:独立董事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局会议讨论。
14、时间:2022年3月18日
事项:关于向中国光大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事前认可声明。
意见:独立董事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局会议讨论。
15、时间:2022年3月28日
事项: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意见:独立董事同意董事局会议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时间:2022年3月28日
事项: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5意见:公司董事局对《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议和
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7、时间:2022年3月28日
事项: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专门意见。
意见:独立董事认为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独立董事同意董事局的表决结果。
18、时间:2022年3月28日
事项:对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问题的专项说明。
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大股东未占用公司资金;公司未与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公司对外担保运作规范;不存在违反证监会有关规定的情形。
19、时间:2022年3月28日
事项:对公司证券投资情况的独立意见。
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的内部控制制度已经健全,具有规范的风险控制机制。
20、时间:2022年3月28日
事项: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专门意见。
意见: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独立董事同意董事局的表决结果。
21、时间:2022年3月28日
事项:关于公司为申请银行授信业务提供反担保的专门意见。
意见: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独立董事同意董事局的表决结果。
22、时间:2022年3月28日
事项:关于向中国光大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专门意见。
6意见: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独立董事
同意董事局的表决结果。
23、时间:2022年4月15日
事项:关于为昆山康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事前认可声明。
意见:独立董事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局会议讨论。
24、时间:2022年4月15日
事项:关于为滁州康佳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事前认可声明。
意见:独立董事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局会议讨论。
25、时间:2022年4月27日
事项:关于为昆山康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专门意见。
意见: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独立董事同意董事局的表决结果。
26、时间:2022年4月27日
事项:关于为滁州康佳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的专门意见。
意见: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独立董事同意董事局的表决结果。
27、时间:2022年4月27日
事项:关于康佳创投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为佛山珠江传媒创意园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意见:该事项的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并将报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同意董事局的表决结果。
28、时间:2022年4月27日
7事项:关于为烟台康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意见:该事项的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并将报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同意董事局的表决结果。
29、时间:2022年4月27日
事项:关于为滁州康鑫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意见:该事项的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并将报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同意董事局的表决结果。
30、时间:2022年4月27日
事项:关于为毅康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意见:该事项的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并将报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同意董事局的表决结果。
31、时间:2022年5月23日
事项:关于对滁州康金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增资的事前认可意见。
意见:独立董事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局会议讨论。
32、时间:2022年5月23日
事项:关于购买“科创云谷”写字楼的事前认可意见。
意见:独立董事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局会议讨论。
33、时间:2022年6月1日
事项:关于聘任副总裁的独立意见。
意见:该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独立董事同意董事局的表决结果。
34、时间:2022年6月1日
事项:关于对滁州康金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增资的独立意见。
8意见: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独立董事
同意董事局的表决结果。
35、时间:2022年6月1日
事项:关于购买“科创云谷”写字楼的独立意见。
意见:该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独立董事同意董事局的表决结果。
36、时间:2022年7月8日
事项:关于董事局换届选举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意见:该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独立董事同意董事局的表决结果。
37、时间:2022年8月23日
事项: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问题的专项说明。
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大股东未占用公司资金;公司未向关联方提供非经营性资金支持;公司对外担保运作规范;公司不存在违反证监会有关规定的情形。
38、时间:2022年8月23日
事项:关于聘任常务副总裁的独立意见。
意见:该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独立董事同意董事局的表决结果。
39、时间:2022年9月30日
事项:关于公司经营班子2021年度奖金方案的独立意见。
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经营班子2021年度奖金方案的制定程序符合有关内控制度的要求。独立董事同意董事局的表决结果。
40、时间:2022年10月17日
事项:对2022年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声明。
9意见:独立董事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局会议审议。
41、时间:2022年10月27日
事项:对2022年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意见:独立董事同意董事局的表决结果,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2、时间:2022年12月6日
事项:关于在挂牌转让四川弘鑫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1%股权后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独立意见。
意见:该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独立董事同意董事局的表决结果。
43、时间:2022年12月6日
事项:关于重庆康佳光电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按股权比例向股东提供借款的独立意见。
意见:该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独立董事同意董事局的表决结果。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所做的工作公司独立董事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督促公司不断完善和有效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和《信息披露委员会实施细则》,确保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与公正,并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关注公司经营动态和重大事项,确保投资者公平获知相关信息,积极推动公司规范运作、改进经营管理和健全
10内部控制制度,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另外通过主动学习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等
方式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以便能够促进公司稳健规范的经营,以便更好的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八、与董监高和内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一)独立董事与董监高沟通情况
1、公司独立董事平时通过现场考察及通讯等方式密切联系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时掌握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2、公司独立董事利用出席公司董事局会议和股东大会的机会来
公司实地考察,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
3、年报审计期间,公司独立董事刘坚先生、王曙光先生和邓春
华女士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2022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报告。
(二)独立董事与内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在公司2022年年报的编制过程中,公司独立董事刘坚先生、王曙光先生和邓春华女士掌握了2022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
进展情况,与内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有效沟通,并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提交审计报告。
九、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进行检查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对2022年度公司建立和实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
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体系,公司在2022年度有效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
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十、其他工作情况
11(一)无提议召开董事局会议的情况;
(二)无向董事局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三)无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四)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作为财务审计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邓春华女士和王曙光先生向董事局提议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孙盛典先生、刘坚先生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五)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综上所述,2022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能够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独立履行职责,能够认真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利用其专业特长,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发挥好公司经营决策的智囊作用,履行好控制公司经营风险的职责,促进董事局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全体独立董事勤勉尽职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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