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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南自:国电南自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计委员会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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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南自:国电南自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计委员会意见书

沐晴 发表于 2023-3-31 00:00:00 浏览:  62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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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六次会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书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就下述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核销应收款项的意见
本次核销应收款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核销应收款项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核销应收款项。
二、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损失的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
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损失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公
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可靠、准确的
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损失。
三、关于预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意见
1、我们同意将公司《预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同时报告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同意2023年度及2024年初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的日常关联交易。
2、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市场价格与条件,不会造成对公司利益的损害。
3、议案中提及的各项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诚实的交易,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此项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关于公司与华电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开展商业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意见
华电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的
全资子公司,是公司关联法人,是经天津市金融局批准成立的商业保理企业。双
方拟开展商业保理业务,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严格按照有关法律程序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关于审议《对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意见
该报告反应了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内部控制、经营管理
和风险管理状况,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
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严格监管,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发现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保
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的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本公司审计工作遵循客观、公
正的原则,具有良好的会计、审计职业素质和水平,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具
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其从业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同意
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书》之签字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主任委员:苏文兵
委员:李延群
李同春步时存
黄学良
骆小春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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