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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航: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涉及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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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航: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涉及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的专项报告

小韭菜 发表于 2023-3-31 00:00:00 浏览:  43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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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涉及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的专项报告
PWC普华永道
关于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
涉及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的专项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3)第0297号
(第一页,共二页)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
益变动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3年3月30日出具了
报告号为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3)第10009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财务报表的
编制和公允列报是东航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
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对后附的东航股份2022年度涉及
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
“关联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执行了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
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1月修订)》的规定,东航股份编制了上述关联金融业务情况
汇总表。设计、执行和维护与编制和列报关联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有关的内部控制、
采用适当的编制基础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关联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
合法性及完整性是东航股份管理层的责任。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2座普华永道中心11楼邮编200021
pWC普华永道
关于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
涉及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的专项报告(续)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3)第0297号
(第二页,共二页)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关联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作出结论。
我们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
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
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我们是否发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关联金融业务情况汇总
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
容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获取保证。在对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
我们对关联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实施了包括核对、询问、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
必要的工作程序。
根据我们的工作程序,我们没有发现后附由东航股份编制的2022年度涉及东
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
们审计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
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杨会中
架计国
普华永道中天注册会计师架计注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杨旭勇杨旭东刘会中
中国?上海市
2023年3月30日注册会计师刘玉玉师
刘玉玉
-2-
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东航集团”)为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母公司,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航财务公司”)与本公司同受中国东航集团控制。
于2022年度,本公司及附属子公司(“本集团”)与东航财务公司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如下:
一、在东航财务公司的存、贷款业务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二、其他金融业务
本集团与东航财务公司无其他金融业务。
本表已于2023年3月30日获董事会批准。
法定代表人:李养民李居民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周启民会计机构负责人:俞雅红
民事周红俞
民事印象印启红俞印雅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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