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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016证券简称:节能风电公告编号:2023-022
债券代码:143723 债券简称:G18 风电 1
转债代码:113051转债简称:节能转债
债券代码:137801 债券简称:GC 风电01
债券代码:115102 债券简称:GC 风电 K1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
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房屋及建筑物类、运输设备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变更,以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2023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该解释“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
1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固定资产中房屋及建筑物类、运输设备类折旧年限的变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以及下属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新购入的商用办公楼使用年限超出原
会计政策中房屋建筑物20-30年的折旧年限的情况,公司对房屋及建筑物类折旧年限调整为20-45年;由于子公司风电场的进场道路、检
修道路路况较差,工程用车磨损较快,超过五年的工程用车油耗、维修成本较高,基于上述情况,公司对运输设备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由
10年调整为5-10年,以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
(一)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
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
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
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
2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
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
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
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
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
3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二)会计估计变更内容
固定资产中的房屋及建筑物类、运输设备类折旧年限的变更
变更内容:对房屋及建筑物类、运输设备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调整,具体详见下表:
变更前采取的会计估计: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305%3.17%-4.75%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105%9.50%
变更后采取的会计估计: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455%2.11%-4.75%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5-105%9.50%-19.00%
三、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时间及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时间及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会计估计变更时间及影响
固定资产中的房屋及建筑物类、运输设备类折旧年限变更的时间及影响
4该项会计估计变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房屋及建筑物
类、运输设备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分别调整为20-45年和5-10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有关规定,上述固定资产会计估计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该会计估计变更不会对2023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照财政部对相关会计准则的修订要
求所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准则能够符合现行会计准则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符合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
2023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照财政部对相关会计准则的修订要
求所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准则能够符合现行会计准则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符合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2023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5六、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依照财政部对相关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所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符合现行会计准则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符合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2023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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