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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事项的专项意见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事项的专项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2022年度主要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的差异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2022年公司全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4590万元,实际发生金额为1365.87万元,差异率为81.79%。经核查,差异较大的具体原因是:
实际发生额与实际发生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预计金额预计金额差异原因金额
(%)协同创新高科技发根据实际需求
采购原材料及配件等98.45300-67.18%展采购协同创新高科技发采购设备及技术服务该项目部分取
1150.444000-71.24%
展等消协同创新高科技发实际销售交易
销售产品和设备7.59100-92.41%展额减少实际租赁面积
兆迪睿诚房屋租赁(租入)2.3410-76.58%减少协同创新高科技发实际租赁面积
房屋租赁(租入)107.05180-40.53%展减少
合计1365.874590-70.24%
综上原因,我们认为:受需求下滑影响,公司为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根据市场变化和实际需求而及时调整设备、商品的采购,是正常的企业经营行为,符合客观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公司2022年度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交易根据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张锦慧、黄琳、贺正生
二〇二三年四月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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