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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66证券简称:创意信息公告编码:2023-15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于2023年4月6日下午14:00在成都市高新西区西芯大道2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6人,代表股份
13484517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194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3233344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1.780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251173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13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9人,代表股份251173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13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
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9人,代表股份251173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134%。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大会由公司董事长陆文斌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对全部议案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1347508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01%;反对9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同意24174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2456%;反对9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5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委派了王冠律师和王凤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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