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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120证券简称:浙江东方编号:2023-012
债券代码:163604.SH 债券简称:20 东方 02
债券代码:175914.SH 债券简称:21 东方 01
债券代码:188936.SH 债券简称:21 东方 02
债券代码:138898.SH 债券简称:23 东方 01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会让公司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2023年4月6日,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金朝萍女士、余冬筠女士回避表决。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将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控股股东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国贸集团”)将回避表决。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
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于会后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是相关各方业务发展所需,有利于实现各方资源合理利用、协同发展和优势互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将秉承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执行,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时,公司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执行情况
1、购买及销售商品
序号关联方购买及销售商品类型2022年度预计金额2022年度发生金额
1省国贸集团或其子公司一般商品及原材料80000万元36383.13万元
2中韩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保险产品800万元129.44万元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3大宗商品30000万元3566.86万元
或其子公司
2022年度,购买一般商品及原材料、大宗商品的预计金额与实际金额有较大的偏差,主要系采购需求、交易机会等影响,交易开展未达预期。
2、办公场所、办公家具租赁
序号关联方交易类型2022年度预计金额2022年度发生金额
1省国贸集团或其子公司租赁1700万元496.73万元
3、提供或接受劳务
序号提供方接受方劳务类型2022年度预计金额2022年度发生金额省国贸集团
1公司下属子公司期货手续费50万元0.52万元
或其子公司省国贸集团
2公司下属子公司仓储物流费50万元0.09万元
或其子公司省国贸集团或其
3公司及子公司物业管理费1000万元953.40万元
子公司
4、其他关联交易
序号交易对方本公司交易方交易类型2022年度预计金额2022年度发生金额
2022年新增认购规
公司下属金认购/设立信托业务情况难以准确模3600万元,2022省国贸集团
1融、类金融子计划/资管产品预计,最终以实际发年度公司下属金融、及其子公司公司收取报酬生额计算类金融子公司收取
管理费333.05万元浙江省浙商资产管业务规模难以准确
浙商金汇信托出让债权、信
2理股份有限公司或预计,最终以实际发—
股份有限公司托项目受益权其子公司生额计算浙金信托或其管理的信托计划认购浙浙江省浙商资产管公司或下属金认购私募基金业务规模难以准确江省浙商资产管理
3理股份有限公司或融、类金融子份额;收购不预计,最终以实际发
有限公司子公司管其子公司公司良资产生额计算理私募基金份额
133688.03万元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浙商金汇信托接受中介咨询业务规模难以准确
4—
理股份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等服务预计,最终以实际发其子公司生额计算浙江省浙商资产管业务规模难以准确浙商金汇信托
5理股份有限公司或共同投资预计,最终以实际发—
股份有限公司其子公司生额计算项目情况难以准确浙江国贸东方房地公司下属子公
6代建管理费预计,最终以实际发—
产有限公司司生额计算项目情况难以准确浙江国贸东方房地浙商金汇信托信托项目监管
7预计,最终以实际发111.93万元
产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服务生额计算项目情况难以准确永安期货股份有限认购资产管理
8公司预计,最终以实际发31000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生额计算
2022年度,因未有合适的合作项目和机会,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资产”)或其子公司与公司及下属金融、类金融子公司之间未实际开展原先所预计的各类金融产品的交易;浙江国贸东方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东方房产”)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亦未开展代建管理等项目。
(三)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1、购买及销售商品
序号关联方购买及销售商品类型2023年度预计金额
1省国贸集团或其子公司一般商品及原材料90000万元
2省国贸集团或其子公司保险产品1000万元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3大宗商品52000万元
或其子公司
1)省国贸集团或其子公司拟参考同类产品市场价格向公司或子公司销售或采
购一般商品和原材料,预计购销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
2)公司控股子公司中韩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韩人寿”)拟向国贸
集团或其子公司销售保险产品,预计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3)公司或子公司拟向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期货”)或其子
公司采购或销售大宗商品,预计金额不超过52000万元。
2、办公场所、办公家具租赁
序号关联方交易类型2023年度预计金额
1省国贸集团或其子公司租金1000万元
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与省国贸集团或其子公司发生办公场所、办公家
具等租赁业务(含出租、承租),参考市场价格,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3、提供或接受劳务序号提供方接受方劳务类型2023年度预计金额省国贸集团
1公司下属子公司期货手续费50万元
或其子公司省国贸集团
2公司下属子公司仓储物流费50万元
或其子公司省国贸集团或其
3公司及子公司物业管理费500万元
子公司
2023年度,1)省国贸集团或其子公司拟在适当时机利用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地
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期货”)的交易平台开展期现结合业务,并将严格依照经证监会核准过的市场定价向大地期货支付手续费,预计2023年度手续费总额累计不高于50万元。
2)公司下属子公司拟向省国贸集团或其子公司提供仓储及物流服务,参考相
似服务费水平,预计收取仓储及物流费不超过50万元。
3)省国贸集团或其子公司拟向公司或子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参考相似物
业管理费水平,预计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4、其他关联交易
序号交易对方本公司交易方类型2023年度预计金额
省国贸集团公司下属金融、类认购/设立信托计划/项目情况难以准确预计,及其子公司金融子公司资管产品收取报酬最终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出让债权、信托项目
浙商资产或项目情况难以准确预计,
2浙金信托受益权、合伙企业份
其子公司最终以实际发生额计算额等
认购、共同认购私募
浙商资产或公司或下属金融、业务规模难以准确预计,
3基金份额/合伙企业
其子公司类金融子公司最终以实际发生额计算份额;收购不良资产
国贸东方房项目情况难以准确预计,
4公司子公司代建管理费
产最终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国贸东方房项目情况难以准确预计,
5浙金信托信托项目监管服务
产最终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永安期货或项目情况难以准确预计,
6公司认购资产管理产品
其子公司最终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2023年度,1)省国贸集团或其子公司拟认购公司下属金融、类金融子公司作
为管理人发行的信托、资管产品,或委托公司下属金融、类金融子公司设立事务管理信托、资管产品。公司下属金融、类金融子公司将参考市场类似项目,向省国贸集团或其子公司收取报酬。鉴于后续业务规模目前难以准确预计,最终以实际发生额计算,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报告时进行统计公告。2)浙金信托管理的信托项目拟视交易机会向浙商资产或其子公司出让受益权、债权、合伙企业份额等。鉴于后续业务规模目前难以准确预计,最终以实际发生额计算,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报告时进行统计公告。
3)公司或下属金融、类金融子公司拟在2023年认购浙商资产或其子公司担
任管理人(普通合伙人)的私募基金份额(有限合伙份额),或收购浙商资产持有的不良资产或不良债权收益权;或与浙商资产或其子公司共同认购合伙企业份额,公司或下属公司将在合伙企业中享有与关联方同等或优先权益。鉴于后续业务尚存在不确定性,目前难以准确预计,最终以实际发生额计算,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报告时进行统计公告。
4)国贸东方房产拟在2023年为公司或子公司提供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参考
市场类似项目,向公司或子公司收取报酬。鉴于后续业务尚存在不确定性,目前难以准确预计,最终以实际发生额计算,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报告时进行统计公告。
5)国贸东方房产拟在2023年为浙金信托提供信托项目第三方监管服务,参
考市场类似项目向浙金信托收取服务费。鉴于后续业务尚存在不确定性,目前难以准确预计,最终以实际发生额计算,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报告时进行统计公告。
6)公司拟在2023年认购永安期货或其子公司作为管理人的资产管理产品。
鉴于后续业务尚存在不确定性,目前难以准确预计,最终以实际发生额计算,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报告时进行统计公告。
二、关联方介绍
1、省国贸集团及其控股公司
省国贸集团成立于2008年2月,注册资本人民币9.8亿元,法定代表人为楼晶,经营范围为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经营进出口业务和国内贸易(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除外);实业投资,咨询服务等。目前省国贸集团持有公司41.14%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因此省国贸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省贸集团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5879168.11万元;净资产4863299.96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9758971.05万元;净利润373933.39万元。
2、浙商资产及其控股公司浙商资产成立于2013年8月6日,注册资本70.97亿元,法定代表人孙建华,
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地为杭州市西湖大道193号301室。经营范围为:参与省内金融企业不良资产的批量转让业务(凭浙江省人民政府文件经营)。资产管理,资产投资及资产管理相关的重组、兼并、投资管理咨询服务,企业管理、财务咨询及服务。公司控股股东省国贸集团持有浙商资产58.64%股权,因此浙商资产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浙商资产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6900350.27万元;净资产1621704.17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555998.88万元;净利润185914.3万元。
3、中韩人寿
中韩人寿成立于2012年11月,注册资本人民币30.01亿元,法定代表人为金朝萍,经营范围为在浙江省行政辖区内及已设立分公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经营除法定保险以外的下列保险业务:(1)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等保险业务;(2)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凭有效《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经营)。中韩人寿在完成引战增资工作之后,自2022年10月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因公司董事长金朝萍女士兼任中韩人寿董事长,因此2022年10月前,中韩人寿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此后不再作为公司关联法人。
中韩人寿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690295.28万元;净资产195731.49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159294.13万元;净利润
-29830.55万元。
4、国贸东方房产
国贸东方房产成立于2002年2月,注册资本255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孙波。
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控股股东省国贸集团及其子公司合计持有国贸东方房产100%股权,因此国贸东方房产为公司关联法人。
国贸东方房产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9654.56万元;净资产27593.49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2092.81万元;净利润1658.73万元。
5、永安期货及其控股公司
永安期货成立于1992年9月,注册资本145555.56万元,法定代表人葛国栋。
经营范围为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基金销售。公司持有永安期货11.43%股权,公司副总经理王正甲兼任永安期货董事,公司监事胡海涛兼任永安期货监事,因此永安期货及其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永安期货的相关财务数据具体见其未来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开展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均会按照实际业务情况签订具体交易协议,交易价格将严格秉承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参照市场化公允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由双方协商确定,不会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四、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正常的经营行为,在价格公允的基础上与关联方发生交易,是一种对等的互利行为,也是各方业务发展所需并实现资源合理利用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让公司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书面意见;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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