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煜邦电力: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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煜邦电力: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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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97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3年4月14日
1目录
会议须知..................................................3
会议议程..................................................5
会议议案..................................................7
议案一: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7
议案二: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8
议案三: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9
议案四: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10
议案五: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11
议案六: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12
议案七:关于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13
议案八: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14
议案九:关于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15
议案十:关于2023年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16
2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
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
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如有)、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3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
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列示在同一张表决票上,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
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请现场出席的股东按要求逐项填写,务必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多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没有投票人签名或未投票的,均视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
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理。
4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3年4月14日(星期五)14点30分
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西桥樱花西街18号北京贵州大厦四层万峰林厅
会议召集人: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德勤先生
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4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
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1、《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6、《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7、《关于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8、《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510、《关于2023年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汇总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一、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及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十三、与会人员签署会议文件;
十四、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6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4日
7议案二: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2022年度财务情况,公司编制了《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4日
8议案三: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编制了《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二。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4日
9议案四: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经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三。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4日
10议案五: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12万元(税前)。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依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相关制度领取报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不在公司任职的外部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4日
11议案六: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5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647298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3823852.3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06%。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截至董事会召开之日公司总股本为
17647298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转增股本70589192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
增加至247062172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归属/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
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
同时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调整转增股本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4日
12议案七:关于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银行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合同贷款、项目贷款、信用
证、保函、汇票贴现、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保理等信用品种该额度可
循环使用,具体授信额度和期限以各家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可共享上述额度。
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煜邦电力智能装备(嘉兴)有限公司就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分别提供合
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担保期限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关于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4日
13议案八: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期间能够履行职责,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2023年度拟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4日
14议案九:关于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编制了《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四。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4日
15议案十:关于2023年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领取监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监事津贴。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4日
16附件一: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62247.40万元,净利润7925.93万元;资产总额
141860.74万元,负债总额55273.39万元,所有者权益86587.36万元,具
体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主要经营及财务指标完成情况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2247.40万元,较上年度上升23122.33万元,
上升59.10%;实现利润总额9214.40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5279.85万元,上升134.19%;实现净利润7925.93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4293.57万元,上升118.20%。
2022年主要经营成果指标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变动额变动率
1营业收入62247.4039125.0723122.3359.10%
2营业成本38611.5623386.3415225.2265.10%
3税金及附加268.22288.14-19.92-6.91%
4销售费用4440.233898.55541.6813.89%
5管理费用5873.253816.422056.8353.89%
6研发费用4935.784236.58699.2016.50%
7财务费用97.30255.67-158.37-61.94%
8信用/资产减值损失-293.54-200.69-92.8546.27%
9投资收益335.67320.0415.634.88%
10其他收益499.64550.53-50.89-9.24%
11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9.38120.60-139.98-116.07%
12资产处置收益1.374.27-2.90-67.91%
13营业利润8544.804038.124506.68111.60%
14营业外收入674.60-674.60不适用
15营业外支出5.00103.57-98.57-95.17%
16利润总额9214.403934.555279.85134.19%
17所得税费用1288.47302.19986.28326.38%
18净利润7925.933632.364293.57118.20%
说明:
1、2022年度营业收入较2021年度上升23122.33万元,主要原因是随着
17芯片供应量的持续增加,公司产能逐步释放,智能电力产品交付客户进度加快,公司智能用电产品收入较上年大幅增长;随智能巡检业务客户需求的增加及公司智能巡检服务业务模式的改变,智能巡检服务收入较上年大幅增长;
2、2022年度营业成本较2021年上升15225.22万元,主要原因是营业收
入大幅增长,导致营业成本随之发生变动;
3、净利润较上年上升4293.57万元,主要原因是营业收入较上年大幅增长。
二、期间费用情况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变动额变动率
1销售费用4440.233898.55541.6813.89%
2管理费用5873.253816.422056.8353.89%
3研发费用4935.784236.58699.2016.50%
4财务费用97.30255.67-158.37-61.94%
合计15346.5612207.223139.3425.72%
1、销售费用
公司2022年度销售费用同比上年增加541.68万元,主要为投标费和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2、管理费用
公司2022年度管理费用同比上年增加2056.83万元,主要为职工薪酬、股份支付费用、折旧费及使用权资产摊销费用以及安全生产费增加所致。
3、研发费用
公司2022年度研发费用同比上年增加699.20万元,主要为公司加大研发投入,研发类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4、财务费用
公司2022年度财务费用同比上年减少158.37万元,主要为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三、2022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
(一)2022年12月31日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18单位:万元
资产项目2022.12.31结构占比变动额变动率2021.12.31
货币资金45356.1046.67%13168.0240.91%32188.08
交易性金融资产9180.629.45%-7739.98-45.74%16920.60
应收票据3002.023.09%1157.0962.72%1844.93
应收账款27789.5728.59%7245.2835.27%20544.29
预付款项451.210.46%-1533.61-77.27%1984.82
其他应收款459.560.47%-101.96-18.16%561.52
存货5891.866.06%1645.9838.77%4245.88
合同资产3133.703.22%1141.6757.31%1992.03
其他流动资产1924.151.98%260.0915.63%1664.06
流动资产合计97188.80100.00%15242.5918.60%81946.2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6830.9015.29%810.1113.46%6020.79
固定资产19135.8242.84%-202.32-1.05%19338.14
在建工程5153.4811.54%5153.48不适用0.00
使用权资产8959.9820.06%7606.94562.21%1353.04
无形资产2364.815.29%-67.05-2.76%2431.86
非流动资产合计44671.9595.01%13537.1443.48%31134.81
资产总计141860.74-28779.7125.45%113081.03
说明:
1、货币资金:2022年期末余额较2021年上升40.91%,主要为本期收入大
幅增长导致回款增加,以及理财产品赎回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2022年期末余额较2021年下降45.74%,主要为本期
理财产品赎回所致;
3、应收票据:2022年期末余额较2021年上升67.72%,主要为本期来自南
网收入增加,客户采用承兑汇票结算所致;
4、应收账款:2022年期末余额较2021年上升35.27%,主要为本期收入大
幅增长所致;
5、预付账款:2022年期末余额较2021年下降77.27%,主要为上年末预付
北京智芯微款项本期到货所致;
6、存货:2022年期末余额较2021年上升38.77%,主要为本期备货原材料
和在产品增加所致;
7、合同资产:2022年期末余额较2021年上升57.31%,主要为本期验收收
入大幅增长,对应质保金增加所致;
8、在建工程:2022年期末余额增加5153.48万元,为年产360万台电网
智能装备项目新增投入所致。
199、使用权资产:2022年期末余额较2021年增加562.21%,为本期租赁新
的办公场所所致。
(二)2022年12月31日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构成及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结构占比变动额变动率2021.12.31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27338.8366.97%8824.7247.66%18514.11
合同负债3118.847.64%1166.6259.76%1952.22
应付职工薪酬2913.667.14%1613.74124.14%1299.92
应交税费2120.085.19%1243.04141.73%877.0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935.207.19%1798.78158.29%1136.41
其他流动负债2315.945.67%198.939.40%2117.01
流动负债合计40823.8799.80%14848.3057.16%25975.57
长期借款6000.0041.52%-2000.00-25.00%8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14449.5241.52%5596.1963.21%8853.33
负债合计55273.3920444.4958.70%34828.90
股本17647.3020.38%-0.00%17647.30
资本公积37942.1043.82%645.241.73%37296.86
其他综合收益1556.271.80%688.5979.36%867.68
专项储备169.590.20%169.59不适用0.00
盈余公积3294.493.80%370.4712.67%2924.02
未分配利润25977.6130.00%6461.3333.11%19516.28
所有者权益合计86587.36100.00%8335.2210.65%78252.1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141860.74-28779.7125.45%113081.03
说明:
1、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2022年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余额较上年上升
47.66%,主要为本期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及随本期收入增长采购额大幅
增加所致;
2、合同负债:2022年合同负债余额较上年上升59.76%,主要为本期国网
山东2022年配网一批规约转换器等项目合同预收款所致;
3、应付职工薪酬:2022年应付职工薪酬余额较上年上升124.14%,主要为
本期奖金计提增加所致;
4、应交税费:2022年应交税费余额较上年上升141.73%,主要为本期收入
大幅增长所致;
5、长期借款:2022年公司长期借款余额较上年减少2000万元,为重分类
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6、其他综合收益:2022年其他综合收益余额较上年增加688.59万元,为
20期末公司对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按市盈率估价确定公允价值的税后净增加额;
7、专项储备:2022年期末余额增加169.59万元,为按照2022年11月21日由财政部应急办颁布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计提安全生产费所致。
四、2022年度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主要现金流指标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度变动金额增减变动率2021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53164.7813218.8533.09%39945.93
收到的税费返还496.28-27.86-5.32%524.1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544.89918.5456.48%1626.3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3957.547846.5648.70%16110.9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1437.931034.069.94%10403.87
支付的各项税费2229.1797.324.56%2131.8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409.01-1241.01-18.66%6650.0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172.306372.6093.72%6799.7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477.8122851.72-117.95%-19373.9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444.02-21423.40-119.16%17979.3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3206.097800.92144.32%5405.17
变动事项说明:
1、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主要因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172.30万元,较上年增加6372.60万元,主要为2022年收入较上年大幅增长,对应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大幅增长所致。
2、影响投资活动现金流量的主要因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477.81万元,较上年增加22851.72万元,主要为赎回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3、影响筹资活动现金流量的主要因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444.02万元,较上年减少21423.40万元,主要为上年公司完成在科创板公开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五、2022年度公司重大财务事项
211、子公司煜邦信息技术(武汉)有限公司情况
2022年3月22日,设立全资子公司煜邦信息技术(武汉)有限公司,注册
资本1000.00万元。
2、发放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公司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1080.60万元(含本数),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公司于2022年
1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相关文件。
公司于2023年2月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科审(再融资)〔2023〕13号)。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决定予以受理。
公司于2023年02月1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3〕2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上交所审核机构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首轮问询问题。
3、股东分红情况
2022年共计分配利润1094.13万元,已全部支付完毕。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5日
22附件二: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全体成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忠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全体董事廉洁自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推进公司各项工作的进行,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全面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22年,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和全体员工统一思想、凝心聚力,提升战略
管理能力,推行先进管理模式,推动发展模式转变。面对新形势,公司紧跟国家“双碳”政策,积极拥抱电力产业数字化转型,牢牢把握市场变化趋势与客户需求趋势,不断钻研探索、攻克技术难题,促进产品和技术升级。秉持初心砥砺前行,持续推动业务突破、项目落地和管理升级。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当克难,砥砺奋进,经营业绩实现新的突破。
2022年,公司积极应对,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市场运营能力,加强经营分
析及管理,有力保障了各项经营活动的发展。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2247.4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9.10%;
2022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925.9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18.2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7069.60万元,
较上年同期增长112.90%。
1、智能电力产品
2022 年,随着上游供应商 MCU 等芯片供应量持续增加,公司芯片采购紧张
趋势得以缓解,产能逐步释放,智能电力产品交付客户进度加快,产品收入较
23上年同期大幅增长。报告期内,智能电力产品收入42872.14万元,较去年同
期增长67.45%。
受益于电网投资持续大幅增长,且智能电能表及终端设备正处于轮换周期中。2022年,智能用电产品招标量和招标额都大幅增长。国家电网方面,公司
2022年国网统招中标总额3.12亿元;南方电网方面,公司2022年南网统招中标
总额0.68亿元。
2、智能巡检
公司通过科技赋能、产业链协同及管理提升,不断优化智能巡检相关产品及解决方案,实现了业务销售的明显增长。报告期内,智能巡检业务收入
8312.07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2.42%。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了智能巡检业务的人才队伍建设,引进优秀的管理人才,加强专业化团队的建设。公司在业务拓展和实施上由传统的事业部总部垂直实施,逐步转变为多区域实施的扁平化业务模式,在华东、华南、华中、华北新建了专业化的智能巡检服务的营销网络,形成了智能巡检服务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和市场能力,有效提升了市场反应速度和客户满意度,强化了客户粘性,实现了智能巡检业务的快速和可持续的增长。
报告期内,在华北业务区域,公司与国网通用航空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国网电力空间技术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以本次战略合作为契机,共同探索电网空天智能感知、空天数据融合、空天大数据挖掘等电网空天技术
深度应用,培育发展新动能,共同打造未来竞争新优势。在华南业务区域,大部分技术开发服务类项目转变为本地团队执行,由之前为客户提供技术开发方面的服务拓展至软件实施相关服务。
为加快实施公司发展战略,在广东业务拓展和项目实施的成功实施基础上,公司复制成功经验,依托武汉市地理信息产业区位优势,提高公司在智能巡检及信息化业务的研发、实施及销售能力,提升区域辐射响应水平,并带动公司智能电力产品的市场推广,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巩固中长期竞争优势。报告期内,公司在湖北省武汉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煜邦武汉。随着武汉子公司成熟运行,将承担部分区域或细分产品的营销与实施任务。
报告期内,华东大区建立了本地数据处理团队和软件实施团队,承担了安徽机巡中心大部分的数据处理工作,期间完成了无人机样板间的建设,产生了
24较好的用户粘性。无人机样板间以人工智能、图像识别等技术为依托,以“业务数字化、管理规范化、作业智能化”为方向,实现飞行空域管理、巡检计划制定、作业安全监控、数据交互处理、辅助检修决策等业务全过程线上流转,提高缺陷识别分析、数据安全防护及作业全流程管控能力,切实减轻基层员工作业压力,全面支撑数字化班组建设,助推现代设备管理体系扎实落地。推动了公司智能巡检软硬件结合业务模式的拓展以及业务模式的可复制性。
近年来,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从2019年开始对输电线路巡检及数据处理分析应用服务制定了相关政策和发展规划,为智能巡检服务明确了业务标准和行业发展方向,市场需求因此不断增加。2019年9月,国家电网设备部下发了《国网设备部关于印发架空输电线路激光扫描技术应用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首次明确规定了不同等级、类型的特高压线路、通道的激光扫描周期。
2019年,南方电网《智能输电线路推进路线策略》提到未来智能巡检的工作目
标为实现输电线路巡视现场作业100%无人化,做到日常巡视、特殊巡视、故障巡视和状态监测。2020年,国家电网《关于印发2020年设备管理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正式提出“加大输电线路巡视无人机推广应用力度”与“推进输电线路通道可视化建设”的要求。上述规划文件显示出电网公司在输电领域对智能巡检服务存在大规模运用的需求,并着力推动行业技术发展与整体解决方案的创新。随着政策的推动,公司智能巡检业务收入从2019年的1389.84万元增长至2022年的8312.07万元,期间复合增长率为81.5%。
2022年,国家电网下发通知,为推进运维模式转型,提升安全、质量和效能,加快构建现代设备管理体系,就推进设备管理专业无人机规模化应用提出要求。通知的总体思路是以全业务核心班组建设为抓手,统筹推进各专业无人机规模化应用和成果共享,打造多专业融合的全自主无人机作业体系,提升管理规范化、业务数字化技术实用化、队伍专业化水平。通知要求,持续提升无人机装备配置率,加大基层班组应用力度,持续提升无人机巡检覆盖范围,在“十四五”末,全面实现无人机规模化应用,设备运维模式转型取得显著成效。
通知还要求一方面要全面实现输电无人机规模化应用,加快推进配电无人机规模化应用,扩大无人机自主巡检应用规模,有序推进变电、直流无人机规模化应用,另一方面要完善无人机装备技术标准,逐步实现无人机巡检业务自主实施。面对未来智能巡检业务市场需求的变化,公司发挥软、硬件结合的协同优
25势,按照产品、服务相结合的发展思路,顺应市场新思路,进一步优化智能巡检的业务模式。上述调整有效解决了因市场需求快速增加,导致的公司巡检服务人员数量与及设备不能及时满足客户需求的矛盾,公司可逐步降低输电线路综合巡检采集服务等竞争门槛相对较低的业务。此外,全面提升电网公司基层班组力度和巡检覆盖范围将创造更广阔的市场空间,有利于公司聚焦于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数字化通道应用系统解决方案和应用于巡检业务的软硬件产品等业务的落地应用。该政策实施后,借助在国网安徽智能巡检样板间成功实施的经验,将助推公司智能巡检业务的可复制化,并全面推进智能巡检业务体系换代升级,进一步提升该业务的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以电力大数据为本,以软件研发为起点,以智能硬件加持,以领先的技术为核心,实现了巡检业务的快速发展。在继续巩固电网三维数字化技术优势的基础上,加速提高自研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依托全国唯一的全电压等级线路通道样本数据库,搭配自研全系列巡检硬件产品无人机、智能机巢、巡检机器人、智能视觉监测摄像头,既能满足主干线路巡检需求,也能对重点区域进行精细化巡检。在此基础上,公司延伸开发了采用数字孪生技术的煜邦数字孪生可视化平台,从而实现了从平台到数据感知和采集的完整的可以自主学习的数字产品链。基于激光点云、倾斜摄影、杆塔逆向建模、高速渲染引擎等多种先进技术,实现了输变配场景的三维可视化,对电网装置以及各类状态感知设备进行集中监控和综合管控,构建运检管控中台,实现设备运行、通道环境、作业现场等输变配业务全景数据可视化展示及智能决策分析,支撑运检人员对设备和通道运行状况进行监测、跟踪以及日常巡视工作。它将电网运行状态多维感知数据实时汇集融合到数字孪生系统,形成物理电网与数字电网孪生并存,精准映射。以虚拟服务现实,用数据驱动决策,实现多源数据完整联动、智能监控深度融合、灾害预警综合分析、故障处理智能指挥。
26伴随着业务模式的转变,技术应用的逐步深化,产品的系列化,在行业政
策的推动下,输电线路智能巡检领域对无人机产品、数据扫描、数据分析处理、软件开发的市场需求有望不断提升,以迎接电网公司业务模式的新变化并持续提升市场竞争力。
3、信息技术服务
随着电网公司数字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客户业务需求逐步增加,该业务的收入也逐年增长。报告期内,信息技术服务业务收入为5386.64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3.21%。
公司在现有的专业化软件开发与实施、运行维护和系统集成服务基础上,从电网的调度、运检、营销、财务等应用层业务场景,向数据中台方向发展,紧抓新型电力系统和数字电网建设的机遇,积极拓展工业互联网产品和技术。
公司响应国家和两网号召,依托自身的软件研发团队和实施队伍,从能源供给、输送到消费端都参与到了以电力物联网为重要组合部分的能源物联网的
技术建设,推动能源转型与革命,助力国家“双碳”目标实现。报告期内,公司与华能碳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达成战略合作,就规模化共享储能、用户侧储能、用户侧综合能源服务、科技创新、碳交易及碳金融等领域开展广泛深入的合作。
4、新赛道布局
2022年,公司紧跟国内外新技术的发展趋势以及市场的动态,在双碳、新
能源、新型电力系统行业相关以及公司关联的技术拓展方面持续加码。公司利用自身深耕电力行业近三十年的行业优势,与电网多年合作建立的客户关系利用制造业和研发优势加快在储能方向的布局。
(二)深耕科研,精雕细琢,产学研合作展现新成果。
27众所周知,技术创新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命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
技术的企业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新形势下,企业只有在变革中坚持创新,加强产学研合作才能实现共赢。2022年,煜邦电力在技术创新迭代取得了新的突破和进展,为企业发展和行业拓展注入了源源不断的活力。
在创新技术的持续加持下,煜邦电力凭借极具前瞻性的战略布局和市场眼光,巩固业内地位,拓宽市场版图,打造了集技术创新、产品多元、服务完善于一身的工作体系,在新型电力系统、数字孪生电网、智能巡检、智慧物联运行、能源产业互联网等方面推出众多优秀产品和方案,以破竹之势重塑绿色电力生态,助力“零碳中国”建设。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知识产权272项,包括授权专利89项,(其中实用新型55项,发明专利26项,外观专利8项),软件著作权183项。
2022年共申请知识产权24项,包括申请专利9项(其中实用新型2项,发明专利6项,外观专利1项),软件著作权15项。
1、智能电力产品
在国网智能电能表研发方面,公司对国网新标准电能表进行技术优化,在精度、功耗等方面全面提升了产品性能指标,增强了市场竞争力。国网新标准单相智能电能表和三相智能电能表、C 级三相智能电能表、D 级三相智能电能表
均已取得中国电科院检测报告,具备投标资格。为了顺应电网公司加速实施电力物联网建设需求,在此基础上,公司的物联网电能表也在持续开展研发工作;在南网智能电能表研发方面,公司已完成2022年新标准单、三相智能电能表的开发和送检工作,为公司持续在南网开展的智能电能表和用电信息采集终端集中采购中取得订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作为电力物联网感知层数据采集、传输设备依托的用电信息采集终端产品方面,公司秉承“开发一代、储备一代”的研发理念,在智能化、多业务融合及快速数据处理等方面,开展了多次技术迭代,已完成了基于 ARM-Cortex A7主频高于 800M 的高性能的 I 型集中器的开发与产品化,大大提升了集中器的数据采集、处理、存储及管理能力,用电信息采集终端的性能得以大幅提升。更高性能的主频 1G 以上的用电信息采集终端也已进入了小批试制阶段。公司的高性能用电信息采集终端产品可以有力支撑新型电力系统的建设。
伴随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新能源并网运行、市场化电价机制调整等因素催
28生了对新一代智能电表的需求,需要具备双向计量、在线监测、负荷管理等新功能。国家电网顺应技术发展趋势,在 IR46 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更贴合国内需求的物联网电能表概念及试行标准,并于2020年开始试点采购物联网电能表。考虑到分布式光伏、用户侧储能接入配网都需要加装智能电表,因此,物联网电表不仅有存量替代市场,还有可观的增量市场。此外,物联网电能表与其它专业设备配合,可应用于更多的智慧用能场景之中。当前,公司前期已经开展了 IR46标准、国网物联网表的预先研究工作,具备一定的技术储备。
在公司计量与采集装置方面,为了提升电网设备信息安全可靠性,保护国家能源信息安全,公司具有传统技术优势的计量采集装置已实现全面国产元器件替代,2022年通过了中国电科院检测,并经相关专家“国产化评审”,取得了合格报告,使公司的计量与采集装置产品保持着持续的竞争优势。
2、智能巡检技术和产品
(1)用于巡检的集成类硬件产品
在智能巡检优势技术基础之上,结合两网需求。公司逐步形成了无人机巢、无人机、地面巡检机器人、激光雷达、在线监测装置等系列化的可用于智能巡
检的硬件产品,并可与公司软件配套实施集成化组合交付,进一步巩固和提升了公司的领先市场地位。
为提升无人机在巡检作业的应急作业能力和作业效率。公司推出了支持多场景,通过自动充换电实现24小时无人化智能巡检作业的智能无人机巢产品-“煜巢300和煜巢50无人机智能机巢”。“煜巢300”为支持长航时无人机的快速自动换电无人机巢,“煜巢50”为支持微型无人机的轻量化自动充电无人机巢。“煜巢”可以承载多种型号的无人机,再搭配公司在行业内领先的精细化巡检软件,实现提前规划精准航线,实施精确的长时间巡检。
29公司目前拥有自研的多种型号无人机、激光雷达等硬件产品以及领先的激
光点云处理系统、输电线路全景管控平台等软件产品,实现了产品软硬件结合,产品链完整先进。这些与智能无人机巢相结合可以有效拓展无人机巡检的潜力,进行差异化竞争,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智能巡检领域的竞争力。
(2)基于三维数据处理云平台的逆向建模
该项目在激光点云处理云平台上开发逆向建模功能模块,通过系统设计、编码开发、系统联调及整体测试,目前项目已完成开发,各项功能基本达到预期目标。其中包含云计算服务模块、微服务模块、界面显示模块等子模块的开发。利用激光点云数据和影像数据,建立精细的输电线路三维模型,进一步支撑电网数字孪生平台深入应用,支撑电网公司和各省公司在规划设计、基建、运维和应急等方面对于输电线路三维模型应用的需求,支撑大电网建设和运行,充分利用数据价值。
(3)煜邦数字孪生可视化平台
煜邦数字孪生可视化平台可以适用于电力行业输、变、配三大场景。平台覆盖电力设备的台账信息、感知信息、运行信息和气象信息,通过对电网运行场景的三维数字可视化,对电网装置以及各类状态感知设备进行集中监控和综合管控,构建运检管控中台,实现设备运行、通道环境、作业现场等输、变、配业务全景数据可视化展示及智能决策分析,支撑电网公司对设备和通道运行状况进行监测、跟踪以及日常巡视工作,从而实现电网到设备的一键穿透,可以大大提升电网运行的透明化水平,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为新型电力系统实现智慧化运检管理赋能。
在输电场景,公司的数字孪生技术在该平台技术可以通过激光雷达设备对
30输电线路进行三维扫描,获取高精度激光点云数据,准确直观地再现输电线路
本体及通道地形地貌特征,形成物理电网与数字电网孪生并存,精准映射,实现线路全景信息展示、工况模拟预警。同时融合卫星遥感、地理信息、在线监测、巡检数据等各类多源数据,实现自然灾害态势演化路径及趋势的分析评估与系统可视化展示,实现重要电网设备灾害风险全面掌控。
在变电站场景,可以基于三维模型和数值仿真技术,实现变电站传感数据由宏观到微观、由系统级分析到设备物理场级分析、由现象到物理本质的分析,更准确地对在运设备进行状态评估、状态预测和故障分析,从而辅助变电站的智能运维决策,提升变电站运行的安全性。
在配电场景,配电数字孪生体可以实时与配网主站进行信息交互,能够基于虚拟模型中存储的配电自动化终端设备数据进行模拟和分析,及时对配网运维提供指导意见,能够实现虚拟模型对物理实体的状态分析和交互寻优。
煜邦数字孪生可视化平台在输电、变电和配电场景的应用如下图所示:
公司的数字孪生可视化平台不仅在技术上进行了创新,在应用端也进行了多项升级,提升了界面的友好度和用户的体验感,通过煜邦三维全景可视化平台,还可以同时管理数百个智能无人机巢,通过对智能无人机机巢的网格化配置,更快推进无人机自主巡检大规模应用。进而将公司智能巡检业务范畴由线路巡检提升至网公司全设备端和包括新能源应用的全场景巡检和管控,从而迎来更加广阔的市场空间。
3、双碳云平台建设
随着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上线交易碳排放检测将带来的新的技术需求,公司紧随上述市场机遇,积极推进公司双碳数字平台业务。公司充分借助多年沉淀的能源管理技术和电力行业经验推出了“煜邦云碳信息平台”。该平台作为碳资源管理产品拥有能源碳总览、全域碳计量、全景碳足迹、企业碳检测、碳
排放评级等功能模块,平台以工业园区和企业作为主要服务对象,可以为工业为园区和企业提供能源消耗、碳排放等的信息统计管理,实现能源和碳排放数31据监控,趋势分析以及智能化、数字化、可视化的企业碳资源数据大屏展示,
帮助园区实现企业碳资源管理数字化,加速工业园区和企业绿色发展的进程。
双碳云平台可视化页面如下图所示:
4、产学研合作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展校企产学研合作,先后与北京化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等多所著名高校利用各自技术优势,进行科技合作和联合攻关,持续为公司输送技术驱动力,并为公司提前进行了技术和人才储备。公司与北京化工大学合作成立了人工智能联合实验室,在地面巡检机器人、基于 AI 的输电通道缺陷识别、多摄像头融合和视频跟踪技术领域进行深度开发。优化了地面巡检机器人的导航精度和 AI 识别算法;将基于 AI 的输电通道缺陷识别算法布署至在线监测装置嵌入式平台;优化了多摄像头融合和视频跟踪技术算法。公司与北京邮电大学合作的项目中,进行了“无人机混合组网研究”,包括无人机混合组网多模软件开发和硬件集成测试,实现多种通信体制融合,提供多体制、大范围、高速率、低时延的数据回传链路。这些合作有效促进了公司与高校技术交叉融合并提升了公司研发和技术产品化速度。
(三)聚焦核心,精益求精,管理职能再上新台阶。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日常运营管理、财务管理、员工激励及内部控制力度,对市场开拓、日常运营管理以及人员管理等方面都将提出更高的要求。
日常运营管理方面,公司将核心重点放在“靠前管理”的全面落实,实现管理侧改革,达到了“向管理要效益”的效果。同时,公司还实施了数据化、信息化管理措施,以达成“细致、效率”的协同。
财务管理方面,公司通过项目任务书作为项目预算抓手,对项目支出进行控制。定期编制费用结算表、事业部利润表,并与公司财务预算进行比较,对未完成经济指标及超支费用发出警告,为公司采取控制措施提供依据。资金管理方面,根据预计回款情况、现有资金状况及项目进度安排,定期核定各部门的资金支出计划。根据审批后的资金支出计划,严格控制各项支出款项。
32员工激励方面,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
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个人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制定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75万股,占股本总额的1.56%,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228.3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46.7万股。
公司进一步完善组织结构和管理模式,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力度,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日常运行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升盈利能力。
二、2022年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2022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10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议事、表
决、决议等方面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议案
1、《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2022年113、《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五次会议月26日变更登记备案的的议案》
4、《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第2022年21、《关于财务总监辞职及指定董事长兼总裁代行财务总
2六次会议月21日监职责的议案》
1、《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7、《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第三届董事会第2022年4
3的议案》
七次会议月26日
8、《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1、《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12、《关于申请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3、《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
14、《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331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6、《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7、《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8、《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2022年5
41、《关于更正2021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八次会议月23日
1、《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第2022年62、《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
5
九次会议月23日点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2022年8
61、《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十次会议月12日
1、《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第三届董事会第2022年8
7专项报告的议案》
十一次会议月18日3、《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22年
第三届董事会第
810月21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十二次会议日2022年1、《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调整至其
第三届董事会第
911月29他募投项目的议案》
十三次会议
日2、《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案》1、《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3、《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4、《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
2022年
第三届董事会第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1012月21
十四次会议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日7、《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8、《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9、《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1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3412、《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13、《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2022年共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
决、决议等方面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要求规范运作。董事会均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并完成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议案1、《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2年年2022年12、《关于公司的议
第一次临时月18日案》股东大会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2年年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22年2第二次临时2、《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月22日股东大会的议案》
1、《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2021年年2022年45、《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度股东大会月26日6、《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申请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8、《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10、《关于2022年监事薪酬事项的议案》
2022年第2022年1、《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调整至其他募投项目的三次临时股12月15议案》东大会日
(三)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4个专门委员会,2022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共召开11次会议,其中2次战略委员会会议,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职责,对相关工作提出了建议和咨询,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
1、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履职情况
35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现由3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2022年,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根据《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职责,结合长期发展规划对公司2022年的发展战略进行了研究,提出可行性建议对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2022年,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查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对2022年度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审阅了公司审计报告和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资料,向公司有关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并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就相关事项的情况进行判断,保障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在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3、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现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2022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考核标准,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依照上述考核标准及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考核,保障了董事及高管人员薪酬制定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4、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提名委员会现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2022年,提名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规定履行职责,研究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选择程序,并对公司董事新任的人选提出建议。
(四)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
2022年度,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审慎行使公司及股东赋予的权利,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
36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信息披露情况
2022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定期报告、临时公告披露工作,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能客观地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证了所披露信息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用性。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2022年,公司证券部在董事会秘书的带领下,认真围绕公司投资者关系开
展各项工作,协调公司与监管机构、股东、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加强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促进了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为公司树立健康、规范、透明的公众形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公司举办了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2022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保障了各类投资者知情权,并较好传递了公司发展逻辑及亮点。高度重视投资者调研接待工作,由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专门负责。设置投资者热线电话,由专人负责接听,专业、耐心解答各类投资者的问题;指派专人负责上证 e 互动平台的投资者沟通交流工作,及时回复投资者各类提问。切实遵守《公司章程》及相关政策文件的要求,加强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
(七)公司规范化治理情况
2022年,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照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司
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公司治理结构的规范性和有效性;积极组织人员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北京证监局组织的各项专题培训,并做好定期自查工作。公司以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良好互动的投资者关系,严格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体系为基石,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切实保障了全体股东与公司的利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5日
37附件三: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22年度,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审慎行使公司及股东赋予的权利,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我们在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金元先生,194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清华大学物理系,硕士研究生学历。1970年至1978年,就职于清华大学核能所,任团委书记;1981年至1993年,服役于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从事科研管理工作;
1993年至1995年,就职于中国华能集团国际合作部,担任副经理;1995年至
2007年,就职于华能综合利用开发公司、华能房地产开发公司,任副总经理;
2017年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寇日明先生,195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1989年至1994年,就职于国家能源投资公司水电项目部,担任副处长;1994年至1998年,就职于国家开发银行国际金融局,历任处长、副局长;1998年至2001年,就职于国家开发银行资
38金局,担任副局长;2001年至2002年,就职于中国长江三峡总公司改制办公室,担任主任;2002年至2005年,就职于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05 年至 2008 年,就职于瑞士银行(UBS)香港,担任董事总经理;
2009年至2016年,就职于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副总裁;2016年至今,就职于中美绿色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担任副董事长、合伙人。
2021年5月年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杨之曙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清华大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1988年至1992年,就职于云南航天工业总公司财务部,担任助理经济师;1992年至1995年,就读于清华大学,取得经济学硕士学位;1995年至1997年,就职于云南航天工业总公司财务部,担任助理经济师;1997年至2001年,就读于清华大学,取得经济学博士学位;2001年至
2004年,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2004年至2009年,清华大学经济管理
学院副教授,2009年至今,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2021年5月年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会议和4次股东大会。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在审议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报告期内,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39参加董事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股独立董事亲自以通讯委托是否连续两参加董缺席东大会姓名出席方式参出席次未亲自参事会次次数情况次数加次数次数加会议数金元1010000否3寇日明1010000否2杨之曙1010000否3
2022年,我们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作用。在会议召开前,我们对会议相关审议事项进行较为全面的调查和了解,并在必要时向公司进行问询,公司能够积极配合并及时进行回复。在会议召开过程中,我们就审议事项与其他董事进行充分讨论,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对2022年度董事会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审议的所有议案全部表决通过。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2年度全体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的会议共计11次,其中审计委员会6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提名委员会1次,战略委员会2次,均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我们对2022年度公司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各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均获得通过。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我们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现场考察
报告期内,我们利用现场参加会议和公司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实地现场考察,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除现场考察外,我们更多地通过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对公司进行持续的考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业务、财务、法律等多方面的重大事项,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40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
营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征求、听取我们的专业意见,充分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公司相关人员能够做到积极配合,不拒绝、阻碍和隐瞒,不干预我们独立行使职权,为我们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大力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2年,我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建言献策,从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以及维护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依照相关规则规定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1、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申请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之事项,发表如下意见: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是为满
足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
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慎的核查,作出如下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2021年度公司发生的各项担保均已按照有关法
41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
关审议程序,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形。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合计人民币10701.88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的
23.27%,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不存在
其他担保事项;上述担保事项中无逾期担保。
我们认为:2021年度,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相关审议事项进行了审核,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是在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的基础上,公司根据客观因素、战略规划以及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展情况做出的
审慎决定,不存在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增加全资子公司作为部分募投项目共同实施主体,增加武汉市为新的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其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未涉及募
42集资金的投向、用途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实施主体的增加有助于募投项目建设实施,能够有效整合公司内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提高运营及管理效率,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2、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相关审议事项进行了审核,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关于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同公司募集资金相关信息披露的内容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所审议事项。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产生负面影响,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相关审议事项进行了审核,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调整至其他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43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调整至其他募投项目,是公司根
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等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决策和审议程序合规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体现了公
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四)并购重组情况
2022年,公司未发生并购重组。
(五)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1、2022年8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相关审议事项进行了审核,发表如下独立意见:经核查,认为刘文财先生具备担任财务总监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本次提名及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刘文财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2、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相关审议事项进行了审核,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董事
44的薪酬方案,并将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利于激励高管恪守职责,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方案。
(六)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22年,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披露
了《2021年度业绩快报公告》、《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2022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的自愿性披露公告》,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七)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同意将本次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关于续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从业资格,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规范、专业,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具备承担公司审计工作的能力。我们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相关审议程序的规定,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经营业务需要,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制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45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持、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信息披露工作的及时性、公平性,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已经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能够适应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的需求,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能够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能够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十二)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各专门委员会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能够遵守对公司忠实和勤勉的原则,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经验,切实发挥了各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重要作用。
(十三)开展新业务情况
2022年,除公司定期报告内披露的业务情况,公司没有开展其他业务。
(十四)股权激励计划相关情况2022年1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相关审议事项进行了审核,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1、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2022年1月
26日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
46授予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激励计划(草案)》关于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2、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获
授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的《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5、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
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确定2022年1月26日为首次授予日,向69名激励对象授予228.3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十五)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通性好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十六)申请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是为满足经营发
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七)坏账核销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坏账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本次坏账核销,
47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
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坏账核销事项。
(十八)会计政策变更经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实施问答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不会对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内容。
(十九)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核,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不存在禁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违规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系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
实际情况制定,编制合理,切实可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将有利于进一步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持续发展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8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的长远目标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的《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对于募集资金
的使用计划、项目的背景、可行性和必要性等做出了充分说明,有利于投资者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全面的了解。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查阅《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违规的情形。
49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并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
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规定,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以及相关承诺的内容合法合规,有利于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制定的《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理地保护了债券持有人的权益,同时兼顾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三季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9月30日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我们认为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有效、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01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编制的《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量状态、经营发展规
划及企业所处的发展阶段、资金需求情况、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建全及完善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等相关监管机构对于上市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事宜和授权范围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工作高效、有序的推进和实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和公司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有助于提高公司科技创新能力,强化公司科创属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我们认为公司运作规范,制度健全,目前不存在需要改进的其他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512022年,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地
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我们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与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促进了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2023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2023年3月15日
52附件四: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遵守诚信原则,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投资方案、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现将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了7次会议,分别是:
1、2022年1月26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2022年4月26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申请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3、2022年6月23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
53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4、2022年8月18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2022年10月21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6、2022年11月29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调整至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
7、2022年12月21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上述监事会会议出席人数、审议内容和程序等符合《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监事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就会议情况和决议内容予以公告,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2022年度监事会监审意见
2022年度,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
公司依法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2022年度有关工作事项提出监审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54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赋予的职权,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并列席或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
监事会认为: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严格遵循《公司法》、
《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未发现公司有违法的经营行为。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状况方面
公司监事会对2022年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
细致的监督和检查,认真核查了公司季度财务报告、半年度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监事会认为:2022年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各期财务报告均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
(三)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遵循内部控
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行业特性和经营运作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能够有效覆盖公司各项财务和经营管理活动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经营风险的有效控制,确保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整、合理、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能够为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提供保障。公司出具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合理、有效。
(四)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公司未发生达到披露标准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不存在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信息披露和交易定价等方面有不规范或违法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5通过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相关管理
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实施情况
2022年,公司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和实施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等违法违规的情形。
(七)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未发生各种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至2022年12月31日违规对外担保情况;报告期内的各
项担保均已按照《公司章程》及其它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了相应法律程序。
三、2023年度工作计划
2023年度,监事会将紧紧围绕公司年度经营目标,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为完善公司治理、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2023年监事会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继续完善监事会的运行机制,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提高监督效率,积极督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二)加强与公司董事会、内审部门、高层管理人员以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定期、不定期地检查公司财务情况和运营情况,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性及运营的规范性。
(三)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履行职责。
(四)监督公司内审部门的核查工作,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的有效执行,控
56制企业的经营风险。
(五)重点关注对公司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委托理财等重大
事项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公司运营的合规性。
(六)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加强会计、审计与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监督检查工作质量,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维护股东利益。
2023年,监事会将积极适应公司的发展要求,拓展工作思路,谨遵诚信原则,加强监督力度,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侵害,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以促进公司更好更快地发展。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15日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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