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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52证券简称:靖远煤电公告编号:2023-22
债券代码:127027债券简称:靖远转债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4月6日(星期四)下午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4月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6日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股
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网络投票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30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截止2023年3月3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3:00点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A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瓜州路1230号甘肃能化19楼会议室
2、会议出席情况
登记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35人,持有和代表公司股份
3257349398股,占截止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4611047544股的70.64%。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1626655246股,占截止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35.28%。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9人,代表股份1630694152股,占截止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35.36%。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了以下议案:
1、关于拟变更公司全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
同意32571562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反对19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3684823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
反对1900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
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2、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32560341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
反对131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
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2562723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9%;
反对13121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0%;
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32450918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
反对1214454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
弃权11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1620376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67%;
反对12144547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86%;
弃权11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4、关于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32556843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
反对1551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
弃权11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2212923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3%;
反对15519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0%;
弃权11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5、关于为下属企业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32556841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
反对155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
弃权11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2212723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3%;
反对15521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0%;
弃权11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6、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32569312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反对30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弃权11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3459823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5%;
反对3050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
弃权11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7、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获得的选举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姓名是否当选
(股)股份总数的比例(%)
许继宗3302158689101.38%是
朱新节3302160582101.38%是
王志民3302159706101.38%是
马维斌3302158925101.38%是
王立勇219402154967.36%是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获得的选举票数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姓名是否当选
(股)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许继宗2205462492.36%是
朱新节2205651792.37%是
王志民2205564192.37%是
马维斌2205486092.37%是
王立勇2205565492.37%是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许继宗、朱新节、王志民、马维斌、王立勇当选为本公
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至2024年9月12日。
8、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监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获得的选举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姓名是否当选
(股)股份总数的比例(%)
陈虎3523796323108.18%是
李洪源3523786340108.18%是
王健219402155767.36%是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获得的选举票数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姓名是否当选
(股)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陈虎2206462492.41%是
李洪源2205464192.36%是
王健2205566292.37%是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陈虎、李洪源、王健当选为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与本届监事会相同,至2024年9月12日。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盈科(兰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栋、张天晶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股东、董事、监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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