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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在2022年度工作中,本着独立、客观、公正
的原则,勤勉尽责,及时关注公司的经营和发展状况,积极出席2022年召开的相关会
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有效保障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切
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我们2022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均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我们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张锡海男69岁,中共党员,中山大学哲学系、中山大学法律系毕业。现任合伙人,
高级律师,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广州仲裁委、肇庆仲裁委仲裁员,广东省共青团
青少年基金委员会监事。1981年开始一直从事律师业务,律师管理工作,曾担任广东省
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副处长,广东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广州律师协会战略发展
委员会副主任,广东律师协会证券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东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现
为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主任职务。1993年首批被司法部、中国证监会授予从事证券业务资格。
何俊佳男54岁,中共党员,博士,教授。1986年9月入华中理工大学电力系本
科就读。1990年9月入华中理工大学电力系攻读硕士研究生。1992年9月入华中理工
大学电力系攻读博士研究生。1995年获得华中理工大学电力系博士学位。1995年7月
工大学电力系任副教授。1999年10月至2001年9月在日本名古屋大学工学部松村研究室开展博士后研究。2001年11月至今在华中科技大学电气学院任教授。
杨立君男57岁,中共党员,会计师、中级财务管理师、经济师、会计专业副教授。
现任职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财经金融学院,学科带头人、督导主任。广东省教育厅
财经专业教指委委员,财经专业职称评审专家库成员。1988年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1988
年7月入职中南煤炭干部学校任教,从事会计、税法的研究和教学,任财经教研室主任。
1996年7月入职广东省对外贸易学校,任财经专业部副部长,部长,兼任广东省外贸干
部培训中心财经专业讲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继教学院,中大培训学院财税金融专业经济师培训讲师。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及我们的直属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者其附
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
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的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
单位任职。我们没有为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没有从上市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2年度,我们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2022,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
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议案,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
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本年度我们对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2年度,我们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需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做
到了会议前广泛了解相关信息,会议中认真审核议案内容,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严格遵照相关制度要求对公司重大事件发表独立意见。
(一)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
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对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
了调查了解,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对外担保行为,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内的对外担保事项。
(二)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聘任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支付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方案》,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薪酬与绩效考核结果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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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披露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53,450.41万元,已累计使用28,474.73万元。
我们对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22年公司未发生挪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2018年至2020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为8,021.97万元,已经达到《公司章
程》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长期发展资金需求,报告期内,公司未派发现金红利。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我们对以前年度公司及控股股东做出的承诺做了认真梳理,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作出了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公司及控股股东均严格履行各项承诺。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公司信息,努力提高公司透明度,确保投资者能及时、准确、全面地获取公司信息。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配套指引
规定,不断完善并落实执行规范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公司各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有章可循,规范运作,防范企业经营风险,保证了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完整。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
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的
实际情况,内部控制体系总体上符合中国证监会、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
(十)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独立董事在
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专门委员会中均占二分之一以上人数。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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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均按照各自的议事规则,对各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了重点关注,对于需专门委员
会审议的事项,及时召开会议审议,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专业的意见。2022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5次审计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提名委员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年,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忠实、勤
勉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动态,有效提升了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的决策水平,促进公司稳健规范运作。2023年,我们将继续认真履行职责,充分
发挥专业知识水平,督促公司严格控制风险,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继续秉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此页无正文,为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之签字页)独立董事签字:
张锡海何俊佳杨立君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日
(此页无正文,为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之签字页)独立董事签字:
张锡海何俊佳杨立君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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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之签字页)独立董事签字:
张锡海何俊佳杨立君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