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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26证券简称:菲达环保公告编号:临2023-014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公司经营及发
展的资金需求,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财务费用,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基本方案
1、发行人: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最终发行规模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
场交易商协会取得的注册通知书载明的额度为准;
3、发行日期:在注册有效期内,根据公司资金实际需求和市场情况,择机发行;
4、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及市场情
况确定;
5、发行方式:在注册额度及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6、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状况,以簿记建档的最终结果确定;
7、发行对象: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8、资金用途: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金融机构借款或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其他用途。
二、本次发行的授权事宜
为保证本次发行工作能够有序、高效地推进,适时把握发行时机,提高融资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决定和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
1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或调整本次发行的实际金额、期限、利率、承销方式、发行时机等
具体方案,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发行;
2、聘请本次发行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负责修订、签署、申报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及法律文件;
4、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具体存放及使用安排;
5、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它事宜。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发行的审批程序及风险提示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公司2023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且需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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