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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工钢构:精工钢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2020年非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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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工钢构:精工钢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2020年非公开)

超越 发表于 2023-4-18 00:00:00 浏览:  684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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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众会字(2023)第05095号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编制的《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
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编制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鉴证报告第1页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83号)核准,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202429149新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94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99996.06元,扣除承销保
荐等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989891906.5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
21日全部到位,并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8月21日出
具“众会字(2020)第6798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明细金额(元)
2020年度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净额989891906.57
减:置换2020年度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314269900.00
的自筹资金
减: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资金652971357.96
减:转账手续费7188.49
加:累计利息收入414294.15
减: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22300000.00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757754.27
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967241257.96元,其中414294.15元为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23057754.27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757754.27元,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22300000.00元。
专项报告第1页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制度,本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柯桥支行以及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8月24日分别与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及国泰君安股份有
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8月24日,本公司、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柯桥支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前述三份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余额及存放情况如下:
初始存放金额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账户名称账号
(元)余额(元)长江精工钢结构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集团)股份有限118429000001113300000000.00724524.58分行公司长江精工钢结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柯桥(集团)股份有限381878411194690566033.8332848.90支行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柯桥浙江精工钢结构集
392278338430-380.79
支行团有限公司
合计990566033.83757754.27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67241257.96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对外转让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0年8月20日,本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31426.99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已于2020年9月置换出了先期投入的垫付资金专项报告第2页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1426.99万元。本次置换已经公司2020年8月3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度
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8月3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20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止
2021年8月,上述20000万元募集资金已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021年8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
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2年8月,上述4000万元募集资金已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022年9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
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3000万元募集资金已归还770万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剩余2230万元尚未归还。
(四)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相关产品情况本公司2022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不适用
专项报告第3页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8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2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0年非公开“绍兴南部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金额3490.11万元及募资资金账户利息收入39.48万元(扣除手续费后金额,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准。)全部用于另一募投项目“绍兴国际会展中心一期 B 区工程 EPC 项目”,支付其相应的工程款。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即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管理办法》,使用和存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精工钢构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专项报告第4页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98989.19报告期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792.52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96724.13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项目可已变更项累计投入金额与项目达到募集资金承调整后投资总截至期末承诺报告期内截至期末累截至期末投入报告期内实现是否达到行性是目含部分承诺到期投入金预定可使
承诺投资项目诺投资总额额投入金额投入金额计投入金额进度(%)的效益预计效益否发生变更额的差额用状态日(注1)(1)(2)(4)=(2)/(1)重大变(如有)(3)=(2)-(1)期化
绍兴国际会展中心一期 B 区工程 EPC 项 已完工 项目尚在建
无60000.0063490.1163490.111792.5261225.05-2265.0696%-否目未验收设中绍兴南部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工程施工总已完工
无10000.006509.896509.89-6509.89-100%4149.00是否承包结算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30000.0028989.1928989.19-28989.19-1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合计-100000.0098989.1998989.191792.5296724.13-2265.06---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报告期内,未发生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报告期内,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将22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报告期内,未发生募集资金用于投资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的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结项的募投项目为“绍兴南部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截至2022年8月22日,该项目已实施完毕,累计已使用募集资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金金额6509.89万元,节余募集资金3490.11万元。该项目的业主为政府单位,付款条件较好,同时该项目按照业主方相关要求采取了专户专款管理,项目部分款项需通过自有资金专户支付,故该项目的使用募集资金的需求变小,形成了募集资金节余。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注1:公司2022年8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2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0年非公开“绍兴南部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金额3490.11万元及募资资金账户利息收入 39.48 万元(扣除手续费后金额,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准。)全部用于另一募投项目“绍兴国际会展中心一期 B 区工程 EPC 项目”,支付其相应的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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